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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字多的一方會新增什麼內容進去。
把絕大多數變數控制住了,那三百個字就只需要包含繁體數字、阿拉伯數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學。
這麼大張旗鼓的搞,最大的問題是很多地方明顯違反了《大明律》,也違反了祖宗法度。
大明哪有永佃權啊,也不存在對商業格式合同的保護和法律定位。作為官府,應該是壓制商業,不能隨便介入商業,更別說官府幫商人定格式合同了。
格式合同這種東西,自古在華夏沒有法律定位,都不知道怎麼去定義它,原先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幫著草擬的時候,方以智也提醒他:這東西這麼明目張膽大弄、推廣,說不定明年傳來了,北京那幫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彈劾你了。
沉樹人對此的回覆是:那就讓他們彈劾好了,以後找人記錄下來,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記下有哪些言官喜歡用維護大明律的戶律部分來說事兒,來攻擊政敵、來維護張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將來沉樹人自會應對和處置。
當然,僅限於維護大明律在經濟部分的“祖宗之法”的,如果是維護經濟以外的祖宗之法,也可能是正人君子,沉樹人當然不會公報私仇。
等到北京城破之後,那些死抱著大明經濟法的卑鄙言官,自然會雞犬不留。
……
一番部署,前後花了四五天時間。
到十一月二十五這天,方以智那邊,總算粗略做好了幾件工作。
一方面,是把未來需要教導安置流民突擊認識的字,給篩選出來了。
姓氏部分,因為光百家姓有四百多個字了,全認肯定不可能,就挑最常見的近百個認,然後每個人自己姓什麼,親近家人姓什麼,再挑十幾個認。
永佃權契約的格式合同,也整理了出來。
最後,方以智還讓主管刑獄的官員,這幾天突擊找到了一堆桉例,
不過因為時間和距離的關係,暫時沒法找岳陽常德長沙那邊的桉例,所以找到的都是武昌府本地,尤其大冶縣周邊的劣紳刁民。
劣紳的劣跡,當然是以“欺騙良民在興修水利上出力,出完力後又用其他承諾給更高地租的農民,頂替在修水利時出了力的農民的佃租權”為主。
而刁民的劣跡,當然是破壞性開墾,尤其是一些屢犯、流竄式、詐騙式破壞性開墾的流民,把一處地種幾年種爛了,就提桶跑路的——
這方面沉樹人已經很慎重了,如果僅僅是破壞性開墾,不作為地放任灌既設施年久失修,那也不能懲罰人家,說不定人家只是比較懶呢?
任何時候,懶惰本身都不是該被治重罪的情形,大明好歹也發展到文明時代了,不能跟商鞅時那麼搞(商鞅時代就比較嚴酷了,破壞性開墾、破壞農田可持續性的,也都可以治罪砍手砍腳。再往前還能‘棄灰於道’剁手呢,就是在馬路上亂丟垃圾就剁手)
所以,沉樹人嚴密加上了累犯、流竄式作桉這個先決條件。
如果一個人不累犯,不流竄,就說明他只是純懶,可能他種自己的田也這麼懶。
流竄式累犯作桉的,才說明這人“種自己的田時不懶,不搞破壞。只是在種產權屬於別人的田時,才特別懶,故意使壞”,主觀惡性是完全不同的。
沉樹人也一碗水端平,兩邊都抓了幾十個,準備到時候示眾,再借機宣傳新法,加深大冶這邊數萬礦工和鋼鐵工人的印象,讓他們將來好口口相傳,宣揚沉撫臺的嚴厲政策。
事到臨頭,沉樹人唯一的顧慮,還是怕就為這些目的便殺人,有些說不過去——他倒不是怕迂腐言官彈劾,而是他自己都覺得有點重刑主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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