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大誥》的用處
瘋子在狂奔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92章 《大誥》的用處,大明王朝之我是朱允炆,瘋子在狂奔,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大誥》也是如此,識字兒的人坐在村裡念,大家就圍在一起聽,時不時地插上一嘴,問一問感興趣的問題,這也算是普法下鄉吧。
可就算是這樣,也不能達到理想的普法效果。大家吃都吃不飽,哪有閒時間去聽《大誥》。再說就算你有時間聽,整個村子能找出識字兒人也沒幾個,人家還不一定有時間講。
這在我們想來實在是一個難以解決的問題。可是,朱元璋又想了個辦法,不得不說咱們這位洪武爺就是與眾不同。
識不識字沒關係,沒時間去聽也沒關係,但是你家裡必須要有《大誥》這本書。
具體的用處咱們舉例說明:比如你犯了罪,按《大明律》應該處以刑罰,縣官已經給你定罪了,正常情況下,下一步就是你該捱打捱打,該坐牢坐牢。
不過衙役們不忙執行,他們在這之前還要辦一件事,那就是把你押上回家,去找一樣東西,不是指認犯罪現場或者指認兇器,而是找一本書,名為《大誥》。
你可能都忘記了自己是否有這本書,沒關係,差役們會主動幫你找。找到了!那麼恭喜老兄,你本來要挨大板子,現在只需要挨棍子就行;本來要坐牢的,現在只需要挨一頓板子就成。至於你要挨棍子,那不用打了,回家去吧。
反之,如果你沒有這本書,不管你是用它燒火了還是糊牆了,那就完蛋了。本來是挨板子,現在坐牢去;本來流放,現在殺頭!
在這種處罰與豁免的結合下,《大誥》的普及率很高,在當時除了乞討的人外,幾乎家家都有。
當然了,既然書都有了,那一年之中農閒時也會拿出來讓上私塾的孩童給他們讀一讀,反正也不是啥壞事。
不得不說朱元璋的普法宣傳工作做得很好,受傷男子顯然是聽過《大誥》的。
人群中,朱元璋也暗自點頭,殺人是得經過朝廷特批,而且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平常百姓,在明朝都不可隨意殺人。
就連當年的宰相胡維庸,在小兒子意外被馬車摔死,氣極之下殺了車伕,朱元璋知道後也是四個字“殺人償命!”
“哈哈哈,我好怕喲,哈哈,哎喲,不行了,笑死我了。”公子哥彷彿聽到了天大的笑話般,與一眾僕從笑個不停。
“他怎麼了,難道腦子有毛病?”朱元璋此時說道。
“噓!你這老哥小聲點,別亂說話,小心被‘小太歲’聽到了。”先前說話的大娘立即瞪了眼朱元璋道。
“那他笑個啥,人家小夥子說的沒錯啊,朝廷殺個犯人都得皇上批示,當街行兇,可是殺頭的重罪。”朱元璋不解道。
“律令是誰定的,還不是洪武爺,那洪武爺姓啥,姓朱啊,可不就是朱家人定的嘛,說來說去都是人家自己人,難不成洪武爺還能殺了朱家人?”大娘解釋道。
“你是說這個‘小太歲’姓朱,跟咱~洪武爺是一個姓兒?”朱元璋一激動,差點說漏嘴。
那大娘也沒覺得不對,‘咱洪武爺’聽著也沒毛病,於是說道:“是啊,不僅一個姓,而且啊就是一個朱家的。”
見朱元璋皺眉,大娘好心提醒道:“害怕了吧,所以啊,千萬別亂說話,免得招來災禍。”
許是笑夠了,外號‘小太歲’的公子哥止住笑,惡狠狠的看著地上的女子,說道:“咱現在給你個機會,從了本世子,從此過人上人的生活,要麼咱就把他打殘,再把你抓回去,等玩膩了賞給他們。”
說著,指了指身後的幾個狗腿子。幾名小廝也是深知這位的秉性,立馬大笑道:“小的就先謝謝世子賞賜了。”看向女子,眼中淫邪盡顯,絲毫不懼圍觀的人群。
“求你了,放過我們吧,你發發慈悲,我保證我們再也不來了。”女子無奈,只得跪在地上磕頭求饒。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