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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接上話音:“我嗎?我首選分屍,因為我有車,而且那個年代沒法查dna,剁碎一點,買幾袋排骨,把屍體碎塊和動物骨肉混在一起,沿著整個城郊的荒山野嶺扔,就算運氣不好,人體屍塊被意外辨認出來,警方也很難確定這屍體是誰。”

“如果是碎屍,蘇筱嵐的日記裡應該會提到,”駱聞舟忽略了他興致勃勃的語氣,儘可能客觀地說,“再說一個沉迷酒色的女人和一個小女孩未必有碎屍的體力。”

“那就想辦法掩埋,最好是在一個絕對安全,確定永遠屬於我、我死之前都不會有人翻動的地方——如果是在國外,可以直接埋在自家園子裡,不過在國內很難,咱們這種特殊的土地政策,埋一個屍體就相當於埋一個地雷,說不好哪天就炸了,不保險。” 費渡說,“所以只好再退而求其次。選一個屍體不容易被翻出來,即便翻出來,也不會有人在意的地方——比如一些鄉下偷偷埋人的野墳地,或是長滿水草的溺水高發區。”

“現在仍然有一些鄉村沒有完全推行火葬,田間地頭總有那種花圈堆一堆的墳,找新墳、或是因為什麼剛挖開修整過的地方,再埋進一個人,土色不會引起懷疑,短期之內,那片地方通常也不會再被挖開。不過這得要求兇手對拋屍地十分熟悉。”費渡頓了頓,又說,“更方便的則是在人腳腕上系塊石頭,讓屍體沉入水裡,過一陣子,繩子就會和屍體一起腐爛,重物也會和屍體自然脫離,白骨則會被瘋長的水草纏在下面,很有潛力成為下一個水鬼故事的主角。世界上發生過的任何事都會留下痕跡,智者千慮也必有一失,與其跟整個公安系統鬥智,不如記得遵守一個犯罪原則——”

駱聞舟沉默著看著他。

“不要讓屍體被發現,如果屍體有被翻出來的風險,那就不要讓可能接觸屍體的人認為有報警的必要。”

駱聞舟聽了他這套理論,點了點頭:“很有心得,不過也有操作難度——比如你好像暈血,話說回來,你為什麼暈血?”

費渡的嘴角微妙地僵了一下,好像被這個問題噎住了,好一會,才略帶幾分生硬說:“知道原因就不會暈了。”

說完,他就不吭聲了。

駱聞舟成功地用一句話把這位犯罪理論家變成了安靜的花瓶,讓他賞心悅目地坐落在側,自己排除干擾,心平氣和地繼續翻看蘇筱嵐的日記。

“拋屍在水草叢生的溺水高發帶,這個是有可能的,”駱聞舟靜靜地說,“蘇慧的老家在平海縣,平海一直是燕城的水庫,裡面什麼樣的河溝都有,她可以……嗯?”

駱聞舟原本在一目十行地掃蘇筱嵐的日記,大量細枝末節的日常部分都被他飛快地跳過,突然,他翻頁的動作一頓。

那幾頁說的是學校裡的事,蘇筱嵐戾氣很重,這個賤那個也賤,感覺她生活在賤人星,周圍沒有其他物種。而引起駱聞舟注意的,是裡面夾的一張照片,應該是在學校演出,六個女孩一同站在臺上謝幕,一排細長的腿露在碎花小裙子外面。

其他五個人的臉部都被圓珠筆塗了,蘇筱嵐在最中間,微微抬著下巴注視著鏡頭。

碎花裙——對,她的日記裡還沒有提到碎花裙。

駱聞舟連忙往前翻了幾頁。

“x年x月x日,舞蹈老師大賤貨,怕人說她拿錢(收回扣),讓我們自己去買演出服,沒有不能參加,賤人聽說,用酒瓶打了我的後背。賤人還不去死!老師還不去死!!”

“x年x月x日,明天彩排,我沒有裙子。我在學校外面碰見了那噁心的胖子,圍著學校轉,我跟他走了,他給我買了那條裙子。”

“蘇筱嵐第一次自願出賣自己,是為了一條碎花裙子。”駱聞舟翻了一下日記的年份,“二十二年前,是我們統計同質案件的第一年,她從被迫協助作案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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