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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分割。其中方不讓在明天誠的12%股權, 女方要求按照股權價值分割6%, 因金額巨大, 而方不讓手中並沒有這麼大的現金流, 所以僅有1%以現金方式支付;剩下的5%中, 2%以房產、證券、藝術品等資產抵算, 最後的3%將在3年分6次陸續結清。
女方提出的損害賠償, 法院未予支援。
因為方不讓與蘇妙同居不成立。
這些都在意料之中。
反正光看判決書這裡寫的“3年時間分6次結清”, 程白就知道,方不讓估計是要舉債了。
至於撫養權……
結果是程白預料中的結果, 但判決書給出的判由只有一條:原告殷曉媛自願放棄撫養權。
庭審當天殷曉媛沒有任何表示, 但判決書上這麼寫了,那該是她又跟法院聯絡過, 最終做出了決定了。
也好。
判決書上隻字不提她可能抽大麻這件事。
這可能也是方不讓想要的結果。
只是想必這判決結果下來,媒體一報道,又要大驚小怪了。
至於這判決書本身, 也有一點被程白注意到:那就是全篇沒有像別的判決書一樣頻繁地出現“本院”兩個字,這一份判決書,用“我們”代替了“本院”。
繼惠州許霆案後,這還是程白第一次看見用“我們”的判決書。
法律由人制定,也終由人來執行。
簡簡單單的“我們”二字,一下減少了“本院”所帶來的冰冷,竟讓這一份判決書充滿了一種難言的人情味兒,代表著這“我們”二字後面的法官願意為這一份判決負責。
“陶文道……”
尚菲這半個師父,其實真不差。
程白也不知怎的,竟覺心情舒暢。
到律所是下午兩點半。
只是她沒想到,才一跨進門,就有人喊了她一聲,急急忙忙向她走了過來,聲音裡還帶著顫抖的哭腔:“程律,程律,您能幫幫我嗎?我是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忽然接到法院的傳票……”
程白停下腳步,定睛一看,竟然是蘇妙。
沒了往日的嫵媚風情,此刻的她看上去顯得有些狼狽。
一雙眼尾上挑的貓兒似的眼睛裡蓄滿了淚水,眼眶發紅,連眼妝都有點花了。
程白其實隱隱猜著她遇到什麼了,但出於禮貌,還是開口問道:“法院的傳票,是怎麼回事?”
“我,我真的不清楚,打電話到法院那邊,也只告訴我說,殷曉媛把我告了。”蘇妙簡直覺得不可思議,“方par送給我的東西,她憑什麼能要回去?可是我打方par的電話也打不通。我現在也不知道找誰幫忙好,聽說您是一位厲害的好律師,先前跟殷曉媛打官司都打贏了,程律,您能幫我一回忙,幫我打一次官司嗎?”
送出去的東西,一般來說當然很難要回。
可方不讓送她這些東西的時候,和殷曉媛還在婚姻存續期間,送出去的這部分東西如果屬於共同財產,作為妻子的殷曉媛當然有資格把蘇妙告上法庭,讓她把方不讓送出去的東西都吐出來。
方不讓對女人很大方。
蘇妙跟了他差不多四個月。
程白推測,這部分錢財數額不少,至少對蘇妙來說是個大數,時間過去這麼久,該花的也都花得差不多了,驟然要她拿出來,去哪裡找?
辛辛苦苦,心機費盡地當了一趟情人,到頭來賠了人不說,連錢也撈不著。
相當於白送。
所以先前何苦折騰?
要麼別做,要做就做好,別拿了人的錢,上了人的床,結束完關係還去別人離婚官司裡折騰妄圖從中得利,情人也有情人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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