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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歷史文化悠久又正好處於發展中的國家則基本是文物流出國。
英國無疑是前者。
這份公約直接規定了文物返還一類訴訟直接適用文物原屬國的法律,而中國、印度之類的國家各自制定的相關法律自然都十分有利於追回被盜文物。
英國作為文物流入大國,怎麼可能為自己戴上枷鎖?
別說是英國。
美國、法國等國至今也沒加入這份公約。
但怎料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文物流入大國也有文物被盜的時候。
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國際公約都只在締約國與締約國之間生效,英國連籤都沒簽,還想適用國際公約?怕是做夢來得快點吧!
1979年倒是有一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透過的《關於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移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簡稱“巴黎公約”,英國磨磨蹭蹭地在2002年加入了。
可惜這份公約過於簡陋。
它只規定了文物被盜國能透過外交手段向文物流入國索還,在法律訴訟上卻缺少相關的規定。
外交途徑返還?
那能有個屁用。
誰不知道外交有多能扯皮?
大國之間比的就是誰更流氓。
英國連1995年公約都沒有簽署,大英博物館裡還不知道放著多少中國流入的文物,前兩年英國的拍賣行甚至還在公開拍賣圓明園的劫掠文物,中國方面反對申斥都無人搭理,照拍不誤。
現在你國文物丟了,要外交途徑返還?
對不起。
咱外交部門挺忙的,您且一邊兒先歇歇,一幫大佬啥時候忙完了啥時候再來搭理你,甭著急。
程白不用問都能猜到。在英美兩國都是簽署了1970年巴黎公約的情況下,英國文物被盜不走外交途徑索回,還要苦哈哈遠赴重洋來中國打跨國官司,明擺著就是在外交部那邊吃了一頓閉門羹了,指不定還被那硬邦邦的大門“哐”一聲磕掉了一排牙。
真是。
早把公約簽了不就完了嗎?
弄得現在這悽悽慘慘的勁兒。
能說什麼?
就兩個字:賤得!
她是不知道對面那位湯森·希德里聽得懂多少中文,但在她方才那一番話出口之後,這位已經有些發福的英國律師臉已經拉了下來,一雙湛藍的瞳孔微微縮緊,直直地望著她。
程白表情都沒變。
她直接從手邊那一堆排開的證據資料裡翻出了一份書面申請,遞交書記員。然後扯開唇角向對面一笑,明明溫和的神情,卻好似一咧嘴露出了尖利的獠牙。
“按《民訴法》規定,涉外民事案件的確應該優先適用國際公約。但很遺憾,可適用於此案的公約,英國全部沒有加入。
“所以,我方向法院提出申請——
“本案關鍵交易地點位於義大利,應當適用《義大利民法典》,第三編所有權,第八章佔有。”
第52章 程白的品格
直接申請適用義大利法!
這可真是司馬昭之心了。
但凡對該領域內相關的國際私法領域有了解的都能看出程白的目的所在, 義大利法對甄復國一方最有利,她當然要向法院提出適用義大利法。
在俞承的印象中,程白該是個要臉的人, 應該就算要提也不會這麼直白,連自己的意圖都不掩飾一下,直接就要把法律適用往義大利拽!
他這一時真是有些錯愕。
但思維迅速, 提出自己的反對意見也快:“1970巴黎公約雖然只在外交途徑索還文物上做出了規定, 可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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