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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適被整得哭笑不得。
“阿適怎麼笑得這麼開心,你是不是也期待阿諾披著頭紗做你的新娘?”
六歲,還是可以童言無忌的年齡。
宣適沒把這個當回事。
程諾應該也不會。
她要是忘記了還好,忘不掉的話,長大了之後,只會社死。
據說,女孩子最想嫁人的年齡有兩個。
一個六歲上小學之前,一個二十九歲奔三之前。
宣適那時候也還是個小孩子。
十歲的他,肯定不可能把這樣的話當真。
宣適的身上,有貴公子的氣質。
長得又像漫畫裡的男主角。
再加上成績好,在人群之中,原本就很耀眼。
他對小姑娘們的花痴,早就習以為常。
別的不說,就過去的這一年,爸爸媽媽的朋友圈裡面,至少有四個小姑娘,說過長大以後要嫁給他一類的話。
這還沒有算上學校裡面,那些對他想入非非的女同學。
一直到這個時候,宣適的人生都可謂得天獨厚。
可惜,好景不長。
一場大火,帶走了宣適的家,和他所有的至親。
那是一樁縱火案,宣適也是縱火犯的目標之一。
著火的那一天,宣適教了一晚上,都沒能讓程諾明白5+6為什麼等於11。
宣適準備和爸爸媽媽回去的時候,程諾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拖著宣適,再三保證:“明天睡醒再教一遍,肯定能學會!”
程諾哭得過於傷心,宣適的爸爸媽媽只好讓兒子暫且留下。
宣適這才得以倖免於難。
一夜之間,他沒有了家,更沒有了家人。
事發之後,宣適並沒有直接淪落到無家可歸的地步。
別的不說,爸爸媽媽至少給他留下了另外三處房產,都是極具投資價值的好地段,好小區。
問題在於,宣適當時還不到十歲。
一直以來,都是個被保護得很好的小少爺。
他不懂人間疾苦,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他家是遭人縱火,不需要賠償鄰居家裡的損失的。
但是,縱火的人已經進去了,且一無所有。
蒙受了損失的鄰居,直接鬧到了宣適爸爸媽媽的葬禮上。
火災發生的時候,樓上的這戶沒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損失,宣適家的大火,還燒掉了鄰居家裡的好幾幅畫。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幾百萬拍賣來的,還沒算收藏了十年的溢價。
為了房產,上趕著想要收養宣適的親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來,還沒有樓上一家人要求的賠償金額高。
這也使得十歲的宣適小朋友,直接從香餑餑變成了燙手的山芋。
程諾在這個時候出現了,他拉著宣適的手,和他說,【阿適,以後,我家就是你家】。
程諾的爸爸媽媽其實也不想招惹這些是非。
奈何程諾異常堅持。
為了讓宣適留下,程諾絕食了整整三天。
宣適算得上一夜長大。
他需要面對的事情有很多。
凌駕於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護程諾。
這是宣適幸福童年的終點,也是他武力值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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