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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武力值,宣適的成績也是極好的。
他在溫州中學,能排年級前二十。
只要不和聶廣義那種不講道理的天才比,宣適也是妥妥的學霸人設。
程諾的爸爸媽媽一直都對宣適不錯。
總歸,家裡的經濟條件擺在那裡,多養一個小孩也沒有關係。
對於程諾的爸爸媽媽來說,撫養宣適,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算得上是負支出。
程諾在唸書方面一竅不通,哪怕是九年義務教育,也不怎麼能跟得上。
如果家裡沒有宣適,他們需要找一個高階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從來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諾和宣適成長的那個年代,有教師證的住家家教,每個月的工資也都是五位數。
基本上相當於同時期外企新進員工的兩倍的工資。
更是同時期學校老師工資的四倍以上。
乍一聽,這個工資很是有些離譜。
認真想一想,卻也情有可原。
別說是二十年前了,現在也一樣還有很多人,覺得住人家裡的就是保姆。
有教師證的人,誰不願意去學校教書,成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師?
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式設計師賺錢多,又有幾個在辦公室的程式設計師願意起早貪黑地去給人通下水道?
自稱碼農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種田。(飛黃騰達了在自己的別墅院子裡面擁有一塊菜地那種情況除外。)
住家家教本來就很稀缺,男性更是鳳毛菱角,真要請的話,價格基本就是翻番。
當然了,通常情況下,家裡有男孩子,才會請男的住家家教。
宣適屬於特殊情況。
他除了沒有教師資格證,其他的各項條件,都比程爸程媽原來請過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諾再也沒有被就讀的私立學校勸退過。
在小宣老師出現之前,這樣的情況,已經出現過兩次。
程爸爸程媽媽很快就覺得自己撿到寶了。
他們對宣適很好,一應生活水準,全都比照程諾。
可這話又說回來,對宣適好是一回事,宣適要和程諾有點什麼,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他們倒也沒有想過要找一個家裡有錢的女婿一類的。
如果真這樣的話,宣適這個“孤兒”的條件其實不算太差。
宣適爸爸媽媽留下的財產,以他當時十歲的年紀,肯定是守不住的。
別的不說,樓上鄰居的索賠,都夠他喝一壺。
有了程諾爸爸媽媽的介入,情況就不一樣了。
宣適家裡著火,導致了樓上鄰居家裡的損失,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但宣適也是受害者。
一家人就剩他一個。
既不是他縱的火,也不是他家裡人不小心導致。
哪怕鬧到法院,樓上鄰居的訴求,也不可能會得到支援。
程諾的爸爸媽媽在這件事情上,非常強勢地保住了宣適的利益,並且幫他打理。
宣適對這些也比較沒有所謂。
他什麼都不想要,只想有個家。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宣適在縱火案之後,就不再有過家。
程諾的爸爸媽媽對宣適很好,卻沒有收養他。
程爸程媽有點迷信。
他們真正在意的,是宣適“天煞孤星”的命格。
程諾是獨生女。
自身的條件擺在那裡。
程爸爸程媽媽不求女兒能嫁得有多好,只求女兒一生順遂。
程諾剛上初中,她的爸爸媽媽就能明顯感覺到,女兒對宣適的那種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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