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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新監國上來,也不好直接搜刮,總要先顯示仁慈、減免賦稅。
歷史上,史可法就用了讓福王把北方那些本來就淪陷的地方的稅給免了的辦法,來作秀。朱樹人現在的作秀,好歹比史可法歷史上用的更加人性化,也更加隱蔽,是實打實給窮苦百姓讓了點利的,畢竟三餉是真的要廢止的。
遼地如今都不在朝廷手上了,連河北山東都沒了,那些地方目前也不需要朝廷守,還要什麼“遼餉”?就算要為先帝報仇、北伐中原,所需的錢也得另外立一個名目,舊的不合時宜的就該廢止。
而新需要的錢財,顯然就要繼續擴大商業稅來完成。
厘金已經實施了好幾年了,但此前再怎麼加,也沒突破百分之三、百分之五這些線,畢竟你收個三厘五厘,名份上也還是厘金。如果直接收到一分,那就是質變了,原來的名字都不好意思用了,豈不是得改叫“分金”?
增加商業稅,反抗肯定會有,南方東林豪紳也不想自己的生意被盤剝。但只要沉家帶頭納稅,繳最大的那部分,再把鄭家拉上,給鄭家許諾一點政治地位,其他各省小商人,就可以藉口特殊時期,以武力威逼了。
商人們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多收厘金以救國,他們只是怕被當成肥羊養肥了再宰,另外就是怕朝廷選擇性的嚴格執法,對有權有勢有關係的商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對沒後臺沒靠山的商人嚴格執法,那樣後臺弱的商人遲早在不公平競爭中被擠跨。
眾所周知,明末最終的問題,就是不管出臺一個新政策,是往好了改還是往壞了改,最後到了執行層面,都會被拿來以權謀私——
就像幾個月前,北京城鼠疫,崇禎讓人推廣火葬死者,減少傳染源,這個思路沒問題。
但最後執法的人,不是收黑錢把本該燒的屍體放過,就是勒索那些不該燒的人家錢,如果勒索不到錢就把不該燒的也燒了。
無論是該燒不燒,還是不該燒強逼著燒,都成了收黑錢斂財的手段,關鍵是吏治徹底崩了,大家都知道潛規則的威力,知道自己就算守法也沒用,別人還會撈。
這種可怕預期固化之後,就催著人們儘快揮霍手中短暫的權力,一直撈到國家滅亡的最後一息都不停手。
所以同理,明末的商人並不是沒有愛國的,並不是不能多納稅,關鍵是他們要看到執法的公平性、可持續性。
就好比一個高速公路網路,如果收費貴,但是對每個人都公平收,那就不會擠死遵紀守法的物流商,反正大家問貨主收運費的時候都漲價好了。
怕就怕遵紀守法的人一直承擔著高成本,而旁邊有一群特權的可以跟收費站勾結,然後遵紀守法的人一漲價、生意都被有特權的搶走了,長此以往特權就可以擠死遵紀守法的了。
一旦沉廷揚、鄭芝龍帶頭交重稅,好歹這個對特權恐懼的預期,就能被打破。
朱常汸和史可法,很快都想通了這個道理,也就支援把這一思路,作為新監國政策的核心去推進。
史可法比較穩重,又追問:“既然對商人收取了如此額外重稅,總要有配套之法,安定人心,不知朱總督是怎麼想的?”
朱樹人澹然一笑:“要馬兒跑,自然也要給馬吃草。我以為,讓商人們繳瞭如此重稅,需要兩方面的配套。
首先,就是要一改大明自太祖以來,重農抑商的社會地位壓制,做到四民平等。商人地位高了,多繳點錢,也就沒那麼憤滿了。
而且我大明如今所謂的商人地位低下,其實早已成了一句空話,無非只是壓制了那些沒有功名的無知商人,最後反而促成了官商勾結,讓商人投獻託庇於官,壓制了也等於沒壓,還留下無數陋規!不如把潛規則廢了,直接明著平等。
其次,就是要整頓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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