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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主變少,買方出的價肯定會略微偏低,地也就賣不貴。但反正是中下農之間的自相兼併,也算是肉都爛在鍋裡了。
張世鵬想了很久,才想到一個弊端,或者說執行層面不可行的點:“可是……都是中下農之間互相兼併,中下農拿不出太多餘財,又該如何?他們想買也沒銀子。
而如果有遇到災病非賣田不可的窮人,因為沒了大地主買主,他們賣的時候也賣不高價,不就更加雪上加霜了麼?”
姚啟聖這才圖窮匕見:“所以,下官其實去年就跟王爺商量過了,可以把前宋王荊公的青苗法,改頭換面,去蕪存菁借鑑一下。
只要是信用素著的良民,哪怕窮些,但只要沒有刁鑽紀錄,就可以從朝廷那兒申請類似青苗錢的‘經營貸’,這種專項借貸,只借給家中擁有三到十畝水田田的平民戶,超過財產上限的人不許借。
借來的錢,也儘量不直接放到借款百姓手中,而是最好直接用於向其他貧下農鄰居買田,把如今不夠集中、耕種低效的小塊田地,兼併起來,便於大規模耕種。
朝廷可以把利息壓得很低,但是要還貸的年限可以拉長。最後花上十年二十年,還一個相當於當初田價四五倍的總價,就可以了,只當是濟困了。”
王安石的青苗法,利息是非常高的,動輒一年就要三五成。而王安石自己當初還覺得這已經很仁慈了,因為宋朝時地主們直接給農民借高利貸,動輒都是一年就翻倍的利息。
這些錢,只能說是救急,不能說是救窮,都是逼不得已週轉不開,或者春耕種子都買不起了,才不得不借,指望秋收後把種子的價值翻了倍的還。
朱樹人要搞農民的經營性信貸,肯定不能搞每年三成利,那樣直接利滾利上天了。所以,他最多隻能按照一成多的利息,讓人還個十年,最終也要付出好幾倍的本金了。
這比後世的買房按揭利息肯定還是要高几倍,但在明朝絕對是前所未有的仁政。具體金額後續實施過程中也能調整——哪怕是後世的按揭利率,都能按照經濟執行情況,適當降息呢,那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兒,只要經濟資料反饋夠真實,這都是可以以年為單位調控的。
另一方面,朝廷有了限購,因為買方被限制,那些賣地貧農賣不上價,事實上交易金額會比實際田地價值低個幾成。一來二去,就當是買賣雙方都少虧一點,這事兒也就過去了。
張世鵬反覆琢磨,終於理解了這個破天荒創造性政策的可行性。他只是依然有些匪夷所思地嘆道:
“王爺從不打無把握之仗,他既然敢下這個決心,那麼,對於當年從王荊公青苗錢裡鑽空子佔便宜的刁民奸商的手段,他肯定已經想到怎麼提防了吧?”
“當然想到了。”姚啟聖與有榮焉地承認,隨後又稍微描述了一遍。
具體內容就跟他去年跟朱樹人聊時差不多,只是略有改良細化,不再贅述。
張世鵬也就選擇了相信,不再糾結,準備先實施了,走一步看一步。
他不由仰天長嘆:“王爺為了解決貧農田少、抗災病弱,逼著貧民集中田地、分出多餘人口去務工,可謂是煞費了苦心。”
姚啟聖:“其實咱今天提到的這些,還不算什麼。王爺為了這個,是不惜各種手段的,他想的都是至少百年後的大計。高瞻遠矚,非人智可及。
比如,我來之前,就聽王爺跟刑部、戶部的人商量了一個措施,目前還沒敢拿出來。說是朝廷將來,希望對農籍貧民,採取‘反向推恩令’:
漢武帝時的推恩令,不就是為了分化諸侯、讓諸侯王的封地分給所有的兒子,然後越分越小,最後不至於威脅朝廷麼?
而王爺想搞的針對貧民的反向推恩令,就是要逼著百姓不能因為兒子越生越多、田越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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