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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很美麗,可是它們有許多其他的用處,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後,總覺得自己長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長的年齡裡,它給了我某種神秘的滿足感,那已不是虛榮心可以解釋的了。

我的涼鞋時代來得很晚,如果說木拖板也算某種形式的涼鞋,那便另當別論了。可是在記憶裡,我從來沒有穿木拖上過街。總覺得將趾腳露出來是在海邊和洗澡時才能做的事情。那時候的社會風氣跟現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裝扮,越是一般的覺得好看,也可以說,當時的文明,是那個樣子的。十八歲的時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面扣著硬高領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細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說好看,我那時傻得厲害,還特為去拍了一張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麼一年,以後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麼自己也不記得了,球鞋從那時候一直到現在,我都極愛穿。

在我進了華岡的校園裡去做旁聽生的時候,我的朋友強尼從遠遠的夏威夷給我寄來了一雙美麗的淡咖啡色的涼鞋,收到那個包裹的時候,真是說不出有多麼新鮮高興,那時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賣了,可是完全平底,簡直沒有什麼鞋面,只有兩條簡單皮革繞過的涼鞋,在那時的臺北真是不多見,我在家裡試穿著它們,亂動著完全釋放的腳趾,那份自由的歡欣,竟像回到了兒時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腳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馬上將它穿在腳上跑到學校去了。父親在我放學回來時才看見我那副樣子,他很愣了一會兒,最後才婉轉的對我說,&ldo;你這種像打光腳一樣的鞋子,還是不要穿了吧!別人會誤會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國人的吧女呢!&rdo;

我聽了父親的話倒是改了一點,從那時候起,我上學總是穿件白襯衫,洗得泛白了的藍卡其布裙,下面,還是那雙涼鞋,就算別人先看我的腳,再一始頭看我的衣,兩相印證一番,便錯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涼鞋真是自由的象徵,我跟它相見恨晚,一見鍾情,這樣的東西踩在腳下,一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來,人生自然的態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為簡簡單單的腳下釋放,給了我許多書本里得不到的啟示。

當時,為了這份涼鞋的感動,我死命鼓勵我的姐姐和大弟也來試試這種東西,大弟說得有趣,一個大男人,把腳趾露出來是多麼難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這種鞋子,他裡面還是要加襪子。姐姐在當年是人人必爭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亂來,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來的照片裡,居然也是一雙早年死也不肯穿的涼鞋,真是滄海桑田。這個世界變化得真快,我們還沒有老,鞋子卻打了好幾十個圈子在流行了。

離家以後我一直不再穿什麼高跟鞋,那種東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許一年一度去聽歌劇了,去參加別人的婚禮了,為了對他人的敬重和禮貌,我才勉強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裡去忍耐幾個小時。好在我這一生也只聽過不到十次歌劇,婚禮嗎,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雙涼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來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種經驗,高高長統的馬靴,總使我回憶起小時候那雙黃色橡皮長統雨鞋,颱風一過,小孩子們都穿了那種有趣的東西在巷子裡口止尚水。這甜蜜的回憶,使我天生的對馬靴產生了好感。在德國,長靴不是時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著它踏著厚厚的積雪去學校,在教室休息時,雙腳往暖氣管上一放,擱著烘乾,跟同學們談天說地,那份舒適,女皇來了也不換。

馬靴不用來騎馬,沙漠裡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裡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長裙一蓋,誰也看不出裡面的乾坤來。動刀子我是不會,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時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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