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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協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維護者是新澤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德拉瓦代表剛寧?貝德福德。他們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堅持認為,大州意圖就是要吞噬小州。因此他們揚言寧肯投靠外國,也決不亡於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讓步,甚至連劍與火、絞刑架之類的話都說出來了。反正以民主的名義殺人,也是早期民主的典型特色。某些新的主義在誕生之初,都伴隨著大量殺戮敵人,只有等主義走向成熟,掌握了優勢之後,才會更加人性化。可以接受。
幸虧這時康柏等共和黨人出來調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乃狄克代表奧立維?艾爾斯沃斯等人。在他們的聯合斡旋之下,制憲會議於八月達成妥協:眾議院實行國內法原則,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顧大州;參議院實行國際法原則,不論大小,每州一席(後改為兩席),照顧小州,尤其是德拉瓦和羅德島。
如同歷史上一樣。這次妥協後來被美國憲法學家稱為&ldo;偉大的妥協&rdo;。這倒不光是因為它幫助制憲會議走出了僵局,而且因為它創造了一個民主原則與共和原則共存成功範例。眾議院民主,參議院共和,兩大原則共存於國會,豈非一種比單一共和制度更高境界的共和。其實妥協是一種政治美德,因為只有妥協才能實現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種方法。
這個最大的難點一解決,憲法的出爐順理成章。
和歷史上稍微有點不同的是,這次因為傑弗遜和康柏的在場,《權利法案》中關於公民權之類的內容,也被寫入了憲法,這樣就不必等憲法剛剛生效,就馬上透過修正案對他進行修正了。它的增加,實際上也和各方利益不衝突,因為此前各州自己的憲法,也都有權利法案中的內容,現在全國憲法上再出現,只是確認一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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