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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領主信件,全都是直接銷扔掉了事,根本不作任何考慮。
反到是康柏看到這個提議後,暗暗乍舌,其實這還是自己心目中最想要的制度呢。嘿嘿,當領主,選國王,那才是典型西方中世紀生活,可惜現在已經過了中世紀,確實不符合時代發展要求,要不然自己肯定全力支援這種制度。
這次聯邦建國爭論中,領導者雖然是傑弗遜和亞當斯,但是參與者卻不侷限於他們雙方,甚至兩個派系中的成員,在這件事情上的立場也不全一致。有的民主派系成員,就主張聯邦建國,也有的聯邦派系成員,覺得可以維持現在的邦聯結構。
在康柏離開費城的一個多月時間裡,已經進行了幾次大的辯論。亞當斯甚至還在大陸會議提案,要求十三個州馬上選出七十四名制憲會議代表,來費城參加聯邦制憲會議,儘快制定一部國家法律。雖然還在討論制憲代表的選舉辦法等等進行討論,但透過也就是時間問題而已。
制定憲法,這是《獨立宣言》發表後,就早有被大家期待的事情。
畢竟不管是鬆散的邦聯,還是統一的聯邦,都必須具有一部正規的憲法。《獨立宣言》和《邦聯條例》,都不是正規的憲法檔案。制憲然後立國,這是基本程式,但因為獨立戰爭是被動爆發,所以還沒來得及開制憲會議,就進入了戰爭中。而在戰爭中,也沒時間慢慢選舉制憲代表,來召開制憲會議,所以只能先簡單的出一個《獨立宣言》,來表示已經立國了。正式的憲法,卻一直拖著。現在好不容易把英國人從美國趕了出去,當然應該正式立憲了。亞當斯的提議,符合各派共同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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