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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成都。

“咚”

伴隨著鐘聲,寒風中大漢諸卿整理佇列,脫下鞋履,踩在軟墊上入殿。

“陛下聽聞陛下今日欲立太子,真假如何?”有人竊竊私語道。

“大概如此。”

話音剛落,劉禪身著冕服,緩步坐於榻上。

眾卿跪地拜服,說道:“臣等拜見陛下,願陛下長樂未央,永受嘉福。”

“免禮!”

“謝陛下。”

眾人其齊刷刷地起身,各歸位上,等候陛下發言。

劉禪輕咳一聲,說道:“如今天下三分,局勢不明。今朕歲數已長,皇后駕崩,不甚悲矣!故為大漢後事,欲擇賢及長者大皇子為嗣,不知諸卿以為如何?”

尚書令蔣琬起身出榻,拱手說道:“啟稟陛下,大皇子為人仁德,天資聰慧,繼位嗣君,乃國之幸事也。”

“臣等複議。”眾高官出言應和道。

“既然如此,便從諸卿之言。大皇子何在?”劉禪說道。

“兒臣在。”

身著王服的劉璿,抑制著喜悅應道。

廖立得到天子的指示,攤開公文,沉聲說道:“自古帝王繼天立極、撫御寰區,必建立元儲、懋隆國本,以綿宗社無疆之休。朕纘膺鴻緒、夙夜兢兢。仰惟祖宗謨烈昭垂。付託至重。承祧衍慶、端在元良。”

“大皇子劉璿,日表英奇、天資粹美。茲恪遵皇太后、陛下慈命。載稽典禮。俯順輿情。謹告天地、宗廟、社稷。於建興十六年正月十五日,授劉璿以冊寶,立為皇太子。正位東宮、以重萬年之統、以系四海之心。”

“兒臣奉詔,叩謝陛下之恩。”

劉璿緩步上階,領取象徵太子的印璽及冊封奏疏。

廖立遞上奏疏,低語說道:“殿下,當勉之。”

劉璿面帶微笑,答道:“多謝廖侍中警醒,日後若有不足,還望勸諫一二。”

“不敢。”

……

冊封太子的流程走完後,朝會亦是結束。劉禪返回宮中處理政事,而太子劉璿亦是緊跟在劉禪身後。

董允將尚書檯整理的案件公文上呈,說道:“此乃去歲國內犯死刑諸案,請陛下閱覽。”

劉禪指了指案几,說道:“去歲犯死刑者,共有多少人?”

董允將疑難的案件放在劉禪案前,說道:“啟稟陛下,犯死刑者共有三百九十八人,疑難未絕有異議者二十三例,請陛下查閱。”

劉禪指向劉璿,說道:“分些與太子。”

“諾!”

漢代律法中的刑罰有死刑、族刑、肉刑、笞刑、徒刑、籍沒、遷刑和徙邊、罰金等不同的處分。其中死刑有梟首、腰斬、棄市三種。

至於劉禪復近年來稽核死刑,乃是他根據漢代‘死刑復奏’制度演變修改而來。

在秦漢之時,死刑是完全不用皇帝審批。而至漢時,由於皇帝對官吏犯死罪的案子開始予以重視,是故常對兩千石以上的官吏的死刑案件進行復核,二千石以下官吏的死刑案件則不需經皇帝複核就可執行。

而到蜀漢之時,因為戰亂緣故,加上劉禪有後世人慎刑思想,故在平定關中之後,加上諸葛亮脫去尚書檯事務。於是下令地方州郡陛下在死刑犯行刑前上疏中央,由劉禪重新核定。

當然這一點在並非劉禪獨自所定,曹叡亦是在青龍四年下詔地方州郡上報死罪重囚案件。只不過大漢更先進一步,將死刑復奏透過詔令的形式確定下來,即當死者,部案奏聞。以死不可復生,俱監官不能評,獄成皆呈,帝親臨問,無異辭怨言乃絕之,諸州郡之大辟,皆先速報,乃施行。

劉璿翻閱半響案件,於階下拱手,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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