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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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說:“今之居官者,釣譽以為名,肥家以為實,而曰‘名實兼收’,不知所謂名實者果何謂也”,[23] 實際上發出整飭吏治的通告。他在登基一週年的時候又說:“朕纘承丕基,時刻以吏治兵民為念”[24] ,表明他企圖透過整頓吏治,達到富國裕民的目的。第三,反對朋黨。雍正帝從親身體驗中深知朋黨的危害:朋黨各行其是,破壞朝政統一,損害君主權威。朋黨之間互相攻擊,任用私人,不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則,也干擾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權柄;朋黨各抒政見,自我標榜,批評朝政,擾亂君主視聽,妨礙堅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說“朋黨最為惡習”[25] 。他反對的朋黨包括科甲出身官員的師生同年的宗派關係,因此宣稱,欲“將唐宋元明積染之習盡行洗滌”。[26] “務期振數百年頹風,以端治化之本”。[27] 表明他為澄清政治、醫治痼疾的決心。興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政治思想的一個內容,此外,他認為“有治人無治法”,以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辦好,這是他的基本觀念。他主張“為政務實”,即從實際出發,踏實地辦事,這是他的思想靈魂。他主張施政嚴猛,要有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的全部政治觀念中,興利除弊是其核心內容,因而是他為政的基本特色。
允禮所作雍正帝像
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帝接受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施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財政收入,並限制地方橫徵暴斂。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帝又針對康熙末年各地虧空錢糧嚴重,決定嚴格清查,對貪官汙吏即行抄家追贓,對民間拖欠,命在短期內分年帶徵。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虧空,限三年之內如數補足,如限滿不完,從重治罪[28] 。
雍正五年(1727年),雍正帝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雍正七年(1729年),用嶽鍾琪為寧遠大將軍,出西路,傅爾丹為靖邊大將軍,出北路,進軍征伐。但前線連吃敗仗,雍正帝囚禁嶽鍾琪,屢換北路軍營將帥。到後來,雙方都打不下去了,開始談判。雍正帝消滅對方的目的沒有達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嶽鍾琪、傅爾丹等輕敵驕滿是重要因素。未出師前,雍正自稱:“選派將領,悉系鎮協中優等人才,揀選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壯,殊非草率從事。”[29]
與西北用兵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胤祥、大學士張廷玉、戶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還有軍機章京,由內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無專官”。[30] 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靠近雍正寢宮養心殿,以便於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
雍正帝
雍正帝還加強思想統治,大興文字獄。雍正七年(1729年),發往西北軍營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陸生楠,著《通鑑論》十七篇,論述封建、建儲、兵制、君臣關係、無為而治等問題,涉及到當朝朋黨之爭等敏感問題。雍正帝說他“借托古人之事幾,誣引古人之言論,以洩一己不平之怨怒”,[31] 下令將其在軍前正法。也在軍前效力的監察御史謝濟世,藉著批註《大學》,“毀謗程朱”,[32] 對理學提出責難,雍正帝命在處死陸生楠時用其陪綁,以示懲誡。同年,發生曾靜遣其徒張熙策動川陝總督嶽鍾琪謀反的投書案,牽連到已故理學家呂留良,雍正遂大興文字獄,以作為控制思想、打擊政敵、提高自己權威的手段。
雍正帝把他批閱過的奏摺選擇一部分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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