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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務實的這個說法,恰臺吉不好當面反駁,因為帶兵前去恭賀嗣封事,在蒙古也很常見,或者說蒙古的各種大汗小汗們,去參加別的大汗小汗們嗣封的儀式,也經常都會帶上不算很少的兵馬。
既然如此,高務實代表大明皇帝前來冊封順義王,帶些兵馬有什麼好奇怪的?
不能說以前的大明使臣一般不帶多少兵,他高務實也就不能帶兵了啊。如果恰臺吉對此表示反對的話,高務實可以直接用一句“帶兵表示重視”懟回去。
再說,順義王的嗣封,不管對於大明,還是對於土默特而言,的確都是相當重要的大事,帶著兵馬前來慶賀,也沒什麼說不過去的。
恰臺吉只好把話題轉移開,但他雖然在蒙古人中已經算是智者級別的名將了,行事說話依然難免直接,所以他一開口就直接進入主題了:“欽使前來,我土默特本當集合各部前來迎接,但欽使來得實在早了些……如今誰做徹辰汗,我土默特尚未有定論,欽使只怕要在土默特耽誤不少時候,用於等待了。”
哦?我要來這裡等你們選出徹辰汗?呵呵……
歷史上大明對順義王的冊封問題,高務實還是比較清楚的,如果按照原歷史來看,大明先等土默特自己選出徹辰汗,然後再封其為順義王,倒也是事實。
在原歷史上,順義王自俺答汗初封,中經黃臺吉、扯力克,至卜失兔嗣封,共嗣襲四代,歷七八十年之久。
俺答封貢之初,大明為“借其鈐束諸部之力”而對俺答汗封王賜印,賦予其主掌朝貢互市的權力,其規定:宣大和河套三部朝貢均由順義王統一負責寫表奏進;一切賞賜由順義王領取並轉發各部首領;各部首領職位的升授也由順義王在進貢之時代為奏請,然後大明酌情處理;先由順義王進貢,之後方許開市。
此外,按照明蒙協議,順義王制定自己的相關法令,蒙古有違反貢市的部落人眾由順義王依照蒙古法罰治。
這樣,一方面由於順義王掌握著與大明封貢互市的大權,擁有王號,握有王印,意味著順義王已掌控了朝貢大權,故而“為能制市賞之權”,所以也導致了蒙古內部激烈爭奪順義王位繼承權的情況發生。
另一方面,作為貢市事宜的蒙古方負責人和主持人,順義王能否順利嗣封,則直接關係明蒙和平貢市關係的維持,以及大明邊防的穩定。所以為了確保自身利益,大明對順義王的嗣封也一直積極施加影響,進行干預。
三娘子四嫁順義王的事,此前已有所表,不再贅述。只說後來卜失兔與三娘子終於成婚之後的事。
他們成婚次年的六月,齊集部落向大明請封,但忠順夫人三娘子恰在這時病死,素囊盡掠三娘子給卜失兔的金銀什物,意欲王封。
面對複雜的形勢,大明派人前往蒙古,一面出邊慰哀情,一面密授方略,聯其異志,利用貢市的利害關係,使諸部彼此制約,並對素囊施加壓力,明確表示“俺答有約,封王以長,部落歸心。爾若叛盟,三枝十二部仗義聲討,何詞以對?況我天朝頒封,從爾倫序,爾若不聽,是逆天朝也”——也就是反對素囊封王的態度,素囊被迫只得放棄。
大明的作用,正如當時親自經手此事的督臣塗宗濬在事後嚮明廷報告的那樣:“中國之市賞足以示恩,犯令之罰革足以示威,我特執其機而善用之,諸夷何敢不服?”
九月,結束紛爭的諸部首領齊集,為卜失兔具結請封,明廷下旨允准。但卜失兔為挾貢增賞藉故拖延,直到次年即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六月才舉行了嗣封典禮。
《三雲籌俎考》記載嗣封情況雲:“訂以六月初九日受命。至期,制撫於馬市樓上憑檻而觀。素囊擁數萬騎先屯聚,日午,卜失兔坐大纛下,十二部落風飆馳禽騖,充谷蔽野,入我所設宴彩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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