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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高務實是知道的,因為京華不僅自己掌握民市做買賣,其本身也是供貨商,他是看過高國彥交給他的“財報”的。

曹淦對於民市的發展之迅速十分得意,說“客商歲得虜貨之利,將源源自至”。

高務實笑著誇了他幾句——這事他功勞確實大,當得起誇讚。

不過這種由民間商人經營的民市,即便有京華主導,也仍然是有明一朝蒙漢貿易發展中的新事物。

根據曹淦所說:“自隆慶五年北虜款貢以來,始立市場,每年互市,緞布買自江南,皮張易之湖廣。彼時督撫以各部夷人眾多,互市錢糧有限,乃為廣召四方商販使之自相貿易,是為民市之始”。

也就是說,九邊的督撫們最開始是由於官市本錢不夠用,交易不了那麼多蒙古貨物,只好廣招“四方商賈”來跟蒙古人交易,四方商賈嘛,自然是以京華最強,所以民市的主導權就這麼被京華悄悄拿走了。

不過京華雖然自己有不少貨物生產,卻也不是“世界工廠”,不能包產萬物,所以民市中的商貨,如曹淦就說:“緞布狐皮等雜貨,來自蘇杭湖廣,由天津私港運抵,我京華商社乃運至市口”。

世間萬事萬物都有相應的聯絡,這天津私港之所以貿易額一路攀升,與大明和蒙古的貿易越做越大是有密切關係的。

高務實又問了問商稅的問題,這個東西最早還是他主動對高拱提出來的,不過他當時只提了個思路,具體怎麼操作的沒有細問。

曹淦便介紹說,在現在的互市貿易之中,大明朝廷按所定稅例向蒙漢雙方的貿易商民徵收比較輕微的商稅,“凡夷馬商貨,各有稅例,每年即以收穫銀充撫賞之用”。

這裡所謂“充撫賞之用”,就是大明朝廷在每年互市結束之後,對恪守條規的蒙古守市人員,獎給一定數量的銀兩及其它物品,市易“即畢”,還要“筵宴酋長,犒勞諸夷酋,人日牛肉一斤,粟米五合,麥面一斤,時酒一瓶,小菜油鹽醬醋及馬草銀七分二厘,飯柴炭銀二分,皆取給尖丁銀及商稅”。

與此同時,對漢民這邊的守市人員也有一定的獎勵。因此,蒙漢雙方的守市人員都有維持互市秩序的積極性,從而使交易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至於具體稅率,曹淦說那個太複雜了,幾乎是按照不同的商品分類來定的,細說起來太費事,但如果簡單的講,就是高務實所說的“超低稅率”。

還有一個現象很重要,就是蒙漢互市貿易興起以後,蒙古牧民覺得互市每年僅開一次,實在是週期太長,於是經常成群結隊來到互市的市口,要求開設“小市”。

尤其在每年春天的時候,那些貧苦牧民缺少糧食,“愈見狼狽,有畜者每次於巡邊各口,求官權易。一牛易米豆石餘,一羊易雜糧數鬥。無畜者或馱鹽數鬥,易米豆一二斗,挑柴一擔,易米二三升。或解脫皮衣,或執皮張馬尾,各易雜糧充食。其瘦餓之形,窮困之態,邊人共憐之”。

因此,朝廷在萬曆元年時,由高拱決斷,允許在宣府、大同、山西、陝西、寧夏、甘肅等地分別設立“小市”,亦稱“月市”。

關於“小市”的詳細情況,據曹淦表示:“每月小市一次,每次不過三二日。虜人擐甲市口之外,官兵擐甲市口之內,兩相戒防,無異對壘。各夷或以羊皮,或以馬尾,或以板木,穀米之數與口內軍餘互相貿易。原無奇貨異產,每年所稅銀,少不過二三百兩,多不過四五百兩,俱佐前開賞功等項支用”。

也就是說了這麼幾點:一是“小市”的開市日期為每月一次,每次僅二三天,一般於每月十五日以後開市二三天,讓蒙古牧民前來貿易;二是“小市”開市之日,蒙漢雙方都派出軍隊維護市場秩序,保障貿易正常進行;三是“小市”中交易的商品主要是糧食等人們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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