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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到匹。光是這頭四年之間,馬匹的成交數量就幾乎增加了三倍。
至於後來,由於曹淦去西北開商路去了,就沒了具體資料,但他很確信地表示是“年年增長”的。
當然,這僅僅是上述三處互市中馬匹交易的情況,如果將其他互市之處的馬匹成交數也計算在內,那麼將是一筆更為可觀的數字!
高務實點了點頭,心中暗道:由此可見,合理地規定價格,對互市貿易的發展具有促進作用,光想著宰人可不行,蒙古人雖然不讀書,但生意做賺了還是做虧了,那肯定還是看得出來的……果然做生意必須堅持“雙贏”。
然後高務實還從他在曹淦口中問來的一些細節中得出了幾點發現,比如從互市貿易中的商品構成來看,生活必需品和生產資料開始佔有主要地位,奢侈消費品雖然在他的大力提倡下也處於增長中,但其整體佔比卻一直在下降。
現在互市中的商品,以馬匹、糧食、布匹為主,當然此外還有許多其他商品。
蒙古方面輸入的商品主要是糧食,布匹,絲織品及其他手工業產品;大明內地輸入的商品主要是畜產品,有作為軍事物資的戰馬、作為運輸工具的駑馬,以及作為農業生產資料的耕畜如牛、騾子等,當然更少不了作為食品的牛羊肉——京師牛羊肉比豬肉便宜就是這麼來的。
曹淦說在互市中,漢人“以緞綢、布絹、綿花、針線索、改機、梳篦、米鹽、糖果、梭布、水獺皮、羊皮盒等物,跟蒙古人交換馬、牛、羊、騾、驢及馬尾、羊皮、皮襖諸物”。
另外,他還提到一點,就是在互市之初,大明朝廷為防止蒙古人冶煉鐵製兵器,曾禁止輸出蒙古牧民生活必需的鐵鍋,這事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蒙古方面怨言很大。
後來經時任宣大總督王崇古疏請:“及查得遼東開元、建寧之市,以京華粗鐵鍋入市。蓋此鍋生鐵不受煉炒,行之已久,此可效行。及查得宣大沿邊山程險遠,鐵鍋鮮至,今既有此鍋,即當容照遼右之衛例,以該鍋入市易,商夷攸便也。”
王崇古提到的“京華粗鐵鍋”,乃是京華特意推出的一種廉價鍋,其鐵質比較差,一般是做其他工具時的淘汰的那種,就拿來製造成鐵鍋賣給女真、蒙古,結果這玩意兒出乎意料的好賣——對於蒙古人和女真人來說,這鍋能用而且便宜,有這兩點就夠了。
於是大明朝廷准予京華粗鐵鍋進入互市交易,但還是將硝黃、銅鐵、盔甲、兵刃列為違禁物品,嚴禁進入互市交易。當然這很正常,就好比美國佬不可能把航母賣給中國一樣。
曹淦又介紹道,在互市之中,既有大明朝廷經營的“官市”,也有民間商人經營的“民市”,一般來說,“官市畢,聽民私市”,而毫無疑問的是,京華這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又是個商業體量上的巨無霸,現在自然掌握著各個交易地點的民市。
“官市”主要交易繒帛、馬匹;而“民市”中交易的商品種類就多了,除了最主流的布帛鍋釜,還有針、線、梳、篦、米、鹽、糖果之類。
其實在互市初開之時,“官市”交易所佔比重更大一些,畢竟當時“邊氓畏慮,不敢貿易,虜入不市,釁怨易生。今歲且宜官為處置,使邊氓睹利,則人必樂從”。
“官市”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官出“市本”,與蒙古商民進行交易。
大明朝廷的“市本”主要由管理馬政的機構太僕寺發放,具體定額是“各邊年例市本每年二十餘萬,毫不可少。”
但如果交易量太大,“市本”不足怎麼辦呢?則“請借客餉”,或“請發兵部馬價銀”,甚至將“各營死馬椿朋內臟銀兩,盡充市本”。
邊將領取“市本”後,遣指揮一人偕商賈往內地各種商品的產地買進貨物,然後運回互市,與蒙古商民交易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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