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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推這個制度,後世有人將之看做是某種程度上的皿煮選拔制,但本書前文中對此已有所述,總結起來就一句話:至少有明一代的廷推與皿煮基本沒關係。
不過大明一朝還是很喜歡用推舉這個手段來展示官員得位之正的,於是廷推就與類推、部推、敕推一起,構成了明代官僚銓選最重要的部分。
理論上來說,廷推的推舉物件通常是大九卿和巡撫,而參與者是閣臣與大九卿。以參議推升之官員票決的結果,作為皇帝參考的主要依據。
這與類推(參與者為吏部,推舉在內六品以下與在外五品以下官員)、部推(參與者為吏部,推舉小九卿、方面[如兵備道]、知府等)、敕推(參與者為九卿、科道,推舉閣臣、吏兵二部尚書、總督)相結合,形成了公意表達的遞升。
考慮到科道官僚的選舉亦參照公意,明代的銓選同時在事實上構成了一種公意表達的迴圈,並憑此作為對抗皇帝特簡的辦法——皇帝拒絕廷推結果,實際上是間接否定部推、類推的結果,並可能影響敕推的合理性。
這麼一說明,諸位看官可能就發現了一個問題:推薦閣臣不是應該叫敕推嗎?
是的,正式來講的確叫敕推,只是後來這兩者有合二為一的趨勢,慢慢的就都以廷推來一概而論了。
這種推舉制度之所以能形成並且延續下來,其實有兩點最根本的原因,這兩個根本原因都出在皇帝身上。
其一是,推舉制度方便省事。這個其實很簡單,滿朝上下那麼多臣子,作為皇帝而言,他可能連“全部認識”都做不到,遑論知根知底了,因此有些職位並不一定都要仔細考慮。讓大臣們擬定幾個人選,大致差不多的就可以了。
這有點兒像後世的人們用電腦,當懶得動腦子、或者面對無關緊要的問題時,電腦會為人們推薦幾個選項,人們只要作個簡單的選擇就可以了,相當體貼。而對皇帝而言,推舉出來的這幾個人選可能在他的印象中都差不多,用誰不是用?
從這一點上來看,還能順便想明白另一個問題,那就是為什麼明代中後期的內閣閣臣絕大多數都有“帝師”經歷(這裡是指做過日講官)。
答案很簡單:你做過日講官,皇帝對你印象比較深刻,至少大致上知道你是什麼樣的人,那你相較於其他僅在皇帝腦海中存留一個名字作為符號的官員來說,優勢當然大了無數倍。
推舉制度可以形成並延續至今的根本原因之二,則是對於皇帝而言,這種制度並未削弱皇帝的人事任免權。
這是該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引起誤解的一個地方。事實上,明代的廷推其實只是個推薦過程,而並非參與討論和推舉的大臣們有最後決定權。關鍵的決定權始終還是在皇帝的手裡。
之所以容易引起誤解,是因為在後世的現代社會中,實行君主立憲的皿煮國家也會搞這一套。譬如英國女王,不要說英國本國的首相,就是前幾年的澳大利亞總理已經選出來了,但也必須有英國女王伊麗莎白的批准,才算是正式生效。
當然了,英國這個做法基本已經只是法律上的一個形式而已,還從沒聽說過“從善如流”的女王陛下有不批准的時候。
然而在大明就完全不同了,最大的差異也是兩點:
一則廷推所推舉出來的人選不會只有一個,通常是兩、三人,而最後由皇帝做最後定奪。換句話說,即便你入圍了,成為了被推舉的人選,也不是說那位置就已經是你的了,你還是有競爭者存在的。
再對比英國來看,你肯定沒聽說過近現代社會還能推出兩、三名英國首相候選人,然後再讓女王來選的事情吧?假設真有這種情況的話,你還會覺得英國女王只是個擺設嗎?
二則廷推的人選是可以被駁回,甚至被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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