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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是主要走私品。
你看吧,事情又繞回了淮揚。淮揚是鹽業聚集地,漕軍或說“漕工集團”早就和淮揚大小鹽商們達成了利益共同體,漕軍需要鹽商們供貨,鹽商們也需要漕軍“免稅分銷”。
顯然,在這種制度下,所謂漕軍很快就失去了戰鬥力,變成普通的勞動組織,即所謂漕工。說他們毫無戰鬥力可不是胡亂冤枉,比如正德五年(1510年),山東一夥反賊將停靠在濟寧港的1552艘船隻洗劫一空,而如此多漕船上計程車兵居然毫無作為,任由反賊取走,哪有半點“兵”樣?
這事件當然震驚了整個朝廷,山東道監察御史質問漕運衙門:“……但軍至數萬,總兵、參將統制,把總、指揮分領,未聞何官以勇死傷者!”這充分暴露了所謂漕軍作為軍隊而言已經完全是名存實亡,他們徹底由漕軍變成了漕工。
內陸運輸本來就有很大的弊端,一是運河河道窄淺,經常面臨水源不足的問題,尤其是初春暮秋時節,河道乾涸,需要人工引水;二是剛才說過的,黃河經常決口,所攜帶的泥沙就流入運河中,疏通河道耗費巨大。
因此早在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禮部侍郎邱濬便提議重開海運。彼時,他詳細講明瞭海運的優勢:“海運雖漂溺之患,但海舟每艘可載糧1000餘石,相當河舟三倍,省牽卒之勞、駁淺之費、挨次之守。”
邱濬就是《大學衍義補》的作者,高務實當年陪高拱起復來京時就在讀這本書,他認為邱濬是大明朝難得的經濟學家之一。可惜他說得再有道理,當時朝廷仍然未曾採納,只是嘉獎了他一番,大意是您老辛苦了,但是事情不太好辦,以後再說吧。
到了嘉靖初年,內閣大臣桂萼提出恢復海運,“舟行海洋,不畏深而畏淺,不畏風而憂礁”。此議論一出,很快就遭到了很多官員的反對,尤其是漕運總督衙門直呼祖宗之法不可變。
順便提一句,桂萼才是真正的“一條鞭法之父”,是他頭一個提出此法的。別的不說,誇桂萼是個“有見識的改革派”想必錯不了。
再之後就是重開海運了。隆慶六年,由時任漕運總督王宗沐、都御史梁夢龍聯名首倡(當然這是在受過暗示之後的動作),內閣高拱、張居正立刻表示支援,戶部在商議後同意試行海運,於是萬曆元年三月,第一批12萬石糧餉順利抵達天津港。
如果事情只到這一步,或者只到張四維往海運加入高價值貢賦,問題都不大,甚至申時行秉政前期猶猶豫豫也沒關係。漕運雖然被海運“瓜分”走了五分之三的份額,但也還能勉力維持,加上漕糧運得少了,就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走私,漕工們的生活水平居然還略有提升,那自然是能維持的。
可是,隨著高務實位晉戶部尚書,這一美好局面很快就面臨危險,甚至在不久之後開始陷入“滅頂之災”的大危機之中。
高務實收攏財權之後新設兩署十三司,對民間走私的打壓也開始變得嚴厲起來——這個“民間”其實主要就是針對鹽商集團。
鹽商集團之所以強大,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有錢,而是因為鹽商集團本質上是一個“權錢集團”,是官商勾結的利益集團。
在鹽商的上游是以南直隸為主的勳貴、文官利益聯盟,下游則是如漕工集團這樣的分銷組織,乃至於還有運河沿線各個地區的地方豪強參與其中。
如此龐大、強大的利益集團,正常來講當然無人敢動,但高務實顯然不在正常範疇。他本身也是官場老手,根本不去管什麼官商勾結,上來直接針對走私進行打擊,精準出手但絕不輕易牽連。
這樣一來,既確保自己的行為絕對合法,又讓鹽商集團無論上游下游還是他們自己都感受到刻骨的疼痛。鹽商集團利益共同體經過一年多近兩年的忍耐,早就已經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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