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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時節,萬戶農忙。戶部由於管著秋糧倉儲,也是一年之中最忙的時節之一。

雖說大明全國上下已有一半以上地區改行了一條鞭法,對於田賦不再徵收米麥實物而收銀錢,但仍有近一半地區繼續實行實物徵收,故秋糧的收儲仍是頭等大事。

尤其是整個西北地區,以及除成都一府之外的其他西南地區,這半壁江山依舊得靠著老規矩行事。此外已經改行一條鞭法的地區,則要開始徵收金花銀——也就是稅銀,而稅銀又存在中樞和地方分賬以及轉運等事。

以上種種,每一件事都是大事,都需要身為戶部尚書的高務實親自關照留意。

如果以大明朝自建立至今這個整體時間段來統算,明朝每年的田賦平均約在2950萬石,這其中除去地方衙門留存的1200萬石之外,剩餘的1750萬石要運到京師。

在這1750萬石當中,有大約750萬石是在北方徵收的,這些糧食大多作為九邊地區的軍糧。剩下的約1000萬石,則作為明朝中樞的收入。

另外,因為大明實行兩京制度,政治中樞分為南京和北京,所以在這1000萬石中又有120萬石是給南京的,另外820萬石給北京。

在這些稅收當中,大約有400萬石是來自於南方省份。因此在明朝中期,朝廷便將這400萬石按照四石糧食折一兩銀子的折算比例,大約折成100萬兩金花銀。由此,金花銀便成為田賦稅銀的專用名詞。

如上所述,大明原先所有的田賦當中,南方所佔的比重要高於北方。但是由於南方到京師路途遙遠,運輸不便,從南方運到北方的損耗是相當大的,損耗比例大約在一成左右,也就是十分之一,這就意味著每運送十石糧食就有一石白白消耗掉了。

按照大明從南方運1000萬石稅糧來算,則僅在路上便要損耗100萬石,這可以說是一個天文數字——想想看日本剛剛過去不久小田原之戰就知道,海貿同盟支援北條家兩萬石大米,北條家面對豐臣秀吉的二十餘萬大軍都能多挺兩三個月。

那麼一百萬石呢?呆板一點計算的話,那夠五十個小田原城吃兩三個月,而敵方需要出動的兵力居然要一千萬人以上。現實中固然不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但足以證明一百萬石糧食這個概念絕對不是說笑的。

除了損耗之外,漕運能力有限也是一大問題。根據後世一位黃先生的計算,大明最大的漕運能力為每年400萬石到500萬石之間,每年從南方運往北方的820萬石糧食當中,大約有400萬無法透過內河航運運往京師,因此也就導致了大明朝廷不得不把這400萬石糧食變成銀兩。

其實按照高務實穿越以來的情況來看,在隆萬之交那段時間裡,如果不是京華崛起得快的話,朝廷連運送420萬石南方糧食去北方都很難做到。因為那時候黃河連年有險情,幾乎每年都要淹至少幾個縣,然後自然是斷絕航道,漕船無法透過。

在那段時間裡,高務實推動了高拱進行海運,京華本身也承擔了其中一部分。但說實話,京華當時承運原先的那些漕糧幾乎沒掙什麼錢,朝廷徵集的南方海船也同樣沒在運糧上面掙錢。

大家掙錢的部分幾乎都是夾帶私貨和返程載貨。夾帶私活是指從南方運糧去北方的時候,船上不止裝糧食,順便還帶上一些南方特產,無論是什麼湖絲蘇繡,還是紙張硯臺都行,反正就是不能只運糧。

至於京華方面,除了同樣在這件事上掙錢之外,還因為海運的關係發展了當時剛剛興建的天津港。並且由於京華還控制著開平“工業區”和土默特的鹼湖與牛羊馬匹,因此更是賺得盆滿缽滿。

如果把大明南方和北方強行看做兩個獨立經濟體的話,北方地區降低貿易逆差可真是大半都靠京華這一家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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