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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貴母死”、“子顯母死”。開此先河的,是漢武帝;形成制度的,卻是拓跋氏。漢武帝“立子殺母”,在西漢僅此一例;而拓跋氏的“子貴母死”,卻在北魏沿襲成勢。

翻開《魏書·皇后傳》,關於“子貴母死”的記載,讓人觸目驚心:“道武宣穆皇后劉氏,後生明元……後以舊法薨;明元密皇后杜氏,……生太武……泰常五年薨;太武敬哀皇后賀氏,……生景穆,神麚元年薨;景穆恭皇后鬱久閭氏,……生文成皇帝而薨;文成元皇后李氏,生獻文,……依故事……薨;獻文思皇后李氏,……生孝文帝,皇興三年薨;孝文貞皇后林氏,生皇子恂……後依舊制薨;孝文文昭皇后高氏,後生宣武……暴薨”。

這份死亡名單中,有一個很奇怪的問題:文成元皇后李氏,可以稱“依故事”死;孝文貞皇后林氏,可以稱“依舊制”死;但排在最前面的劉氏,為什麼也稱“以舊法”死?

《魏書·序記》中既沒有發現這種“故事”的明確記載,也沒有此類“舊法”的殺人事件。這就是說,北魏“子貴母死”制度的制定者,就是開國皇帝拓跋珪;而拓跋嗣的生母劉氏,無疑是這種皇位傳承方式的第一個犧牲品。那麼,北魏“子貴母死”制度是怎麼產生的?拓跋珪為什麼要制定這種殘忍的制度呢?

後世史學家普遍認為拓跋珪是在學習漢武帝,其實不一定。眾所周知,“主少母壯”和“女主顓恣亂國家”,是漢武帝“立子殺母”的主要原因。其中,前者是基礎,後者是病症。當時,劉弗陵只有七歲,尚在沖齡;其生母二十六歲,青春年少;漢武帝六十九歲,風燭殘年。漢武帝自知時日不多,賜死鉤戈夫人正是為了防止其成為呂后第二。相比之下,北魏劉氏死時,拓跋珪三十九歲,正值壯年;拓跋嗣十六歲,血氣方剛,且北方遊牧民族男子成熟較早,比如拓跋珪本人,他十六歲時就已經建國創業。再者,拓跋珪之死本身純屬意外,如果不是非正常死亡,估計他完全能夠再活個十年八年,拓跋嗣也會變得更加成熟穩重。可見,“子貴母死”決不是對“立子殺母”的簡單模仿。是以北魏“子貴母死”制度的產生,幕後多半另有重大隱情。

北魏-建-國前,拓跋鮮卑還處在氏族公社解體時期。《魏書·序記》把婦人比作“天女”,以及“詰汾皇帝無婦家,力微皇帝無舅家”的諺語,說明父系氏族社會時,婦女地位還相當高;而“昭成……議不決。後聞之……乃止”和“平文崩,後攝國事,時人謂之女國。後性猛妒忌,平文之崩,後所為也”,則反映了當時的婦女既干預朝政,也專權弄權。再者,作為東胡的一支,鮮卑人的血管裡,難免攜帶著“先母而後父”和“怒則殺其父兄而終不害母”的基因。北魏要成為專制帝國,實現“父子家天下”,就必須要對阻礙封建化程序的落後習俗,尤其是對根深蒂固的“母權制”進行血腥變革。因此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拓跋珪透過賜死劉氏,使拓跋嗣擺脫母權干擾,成為獨裁皇帝,是形成“子貴母死”制度的根本原因。

當然這並不是本書要述說的重點,重點是既然北魏這個本來帶著母系社會遺風的皇朝要以殺母來確立父系權威,那麼早就進入完全封建社會的漢民族,對於女子的權益自然更加不當回事。即便是在胸襟最為開放的唐朝,婦女可以改嫁,甚至還偶爾有夫妻“協商離婚”的情況出現,但並不能改變這個時代依舊是男尊女卑的事實。

此是其一,其二則是李唐皇朝可謂門閥世家社會最後大輝煌的一個時代,人們——尤其是有一定地位、家業的人,對於“家門”看得極重。這個重,其中之一就表現在剛才李曜所說的“家人外人”有別上。

李曜再怎麼是庶子,他也是頂著李字姓氏的兒子,趙氏再怎麼受寵,也不過是三郎的一介侍妾。其中親疏內外,李衎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就如同他將嫡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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