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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林想了想:“好像真的是哦,我記得有幾年天天報道這裡鬧糾紛啦,哪裡告醫生啦,最近這兩年是越來越少了,為什麼呢?”
大王老師:“我覺得吧有幾點可能,第一是醫院的管理制度越來越完善,醫生的責任劃分的越來越清晰,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都進行了很多規定。比如咱們兒科急診如果遇到小孩子身上有受傷,懷疑被虐待或者性侵之類的,都是有責任可以報警的。第二就是老百姓的素質在不斷的提高,十幾二十年前的人和現在的人相比,不管是受教育的水平,還是生活水平都沒現在的人好。可能那個時候有人第一個吃螃蟹,告了醫生拿到了賠償,就有很多想鑽空子的人也嘗試這麼做,逐漸就形成了一種不良的社會風氣。當然,咱們也不是否認沒有醫療事故,但是有太多的醫護人員在這方面吃過虧了。而現在的生活水平比以前好了,大家道德標準比以前高了,自然這麼做的人就少了。”
陳林聽王老師說得頭頭是道,連連點頭:“對,其實說到底,以前的治療費用太貴,醫保可能沒現在普及,很多人都報銷不了,遇到大病家裡都拿不出那麼多錢看病。就像我小時候我爸生病了,借了很多錢看病,最後人沒了還欠了一身債,還了將近十年才還清。有時候老百姓可能也是被逼的沒有辦法了,我記得那幾年還有什麼因病返貧的說法呢。現在大家都有醫保了,上班的有職工醫保,不上班的有居民醫保,農村有農村醫保,連小孩子看病都給報銷那麼多,如果治療費用能在大家的承受範圍之內,誰還會去鬧事呢?那還有呢王老師?”
大王老師:“還有就是法律法規方面也更加完善,比如2018年國家頒佈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就是為了保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維護醫療秩序。這樣能夠在面對醫患糾紛時有可以更好的處理,調查程式也會認真有序的展開。這個條例你們也要去看一看,尤其是現在網路這麼發達,你們小年輕的喜歡發什麼抖音短影片之類的東西。醫院屬於敏感地方,有些東西不能發,如果人家告你侵犯隱私也算是醫患糾紛。”
陳林:“有道理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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