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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尚有如此義氣,更何況人?”
“唉,也不知是不是老了就愛多想,總覺得跟回到了前些年打仗的時候似的……”
遙想當年,國家危難,多少男兒爭先恐後奔赴前線,老的打沒了小的上,十不存一馬革裹屍,豈不就恰恰像極了這十一隻小狼崽?
小五連著幾天都愛往街上跑,他什麼都不幹,就是去說書人最多的地方坐著安安靜靜的聽,聽說書人的感慨,聽百姓們的唏噓,回憶那些回不去的歲月,然後就覺得空落落的心裡重新被一點點填滿。
不管是死去的狼崽還是狼王、大狼,都不該被遺忘。
轉眼到了第三天傍晚,眾人正鬧著讓得了獎金的小五請客時,有人跑來衙門告狀,說得第二名的那個話本是旁人竊取的他的。
第74章
聽到這個訊息後, 晏驕心中頓時冒出一種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
熟悉的是他們這群人實在是勞碌命,偏又愛管閒事, 不管走到哪兒都清閒不了多久;
陌生的是……
“說起來, 這還是咱們接手的第一起不牽扯身體傷害的案子吧?”齊遠摸著下巴道。
晏驕立刻就明白了那陌生的感覺源自何處:
見的死人多了, 冷不丁冒出來個活人打官司, 還真有些不適應。
因原被告都沒有性命之憂, 晏驕等人當即決定退居二線,暫且窩在隔壁小廳靜觀其變,聽候衛縣令差遣。
原告二十來歲年紀,十分清瘦,穿一件略泛白的棋盤格藍袍子,頭戴同色逍遙巾,進門之後便鄭重朝衛藍拜下,口稱大人。
衛藍私下頗好研究相數, 如今已略通皮毛, 見他倒也有幾分書生氣, 只唇薄下壓、眉眼略窄,平添幾分陰沉, 心中先就對此人性格有了大致猜測。
“下跪何人,有何冤屈?”
那人做了個揖, 神色激動道:“學生呂楠, 那告示上的《俠客記》本是學生所作, 然而昨日卻見署名成了方正, 學生要告他剽竊之罪。”
《俠客記》講的是書生赴京趕考途中遇到一個瘋瘋癲癲的野道士, 因好心給了對方一口飯吃,對方便一路護送他到京城。後來書生科舉失利又陰差陽錯看破紅塵,兩人一起雲遊四海斬妖除魔的故事。
這個話本一舉打破了當下書生必遇佳人、遠遊必有風流的套路,書生十分狼狽無用卻又常在關鍵時刻有驚人之舉,且後面斬妖除魔的故事也頗有新意,往往超出人們的預料,所以呼聲很高。
而偏偏就是這本希望之星捲入了剽竊風波。
歷來讀書人對自己的印記十分看重,哪怕別人創造出來的新字型,在還沒完全獨立流行開之前,想要寫也要先經過對方的允許。簡而言之:你可以沒有本事,但不能沒有風骨,畢竟本事可以慢慢學,但骨子裡歪了,那就真沒救了。
所以呂楠告的這一狀不可謂不重。
如果告成,那方正必將身敗名裂,永無翻身之日;
如果告不成,呂楠本人則會因誣告學子而施以重刑,這輩子也毀了。
衛藍問道:“既然是昨日所見,為何今日才告?”
呂楠答道:“學生與那方正乃是舊相識,現如今,現如今學生便與其他幾人一併居住在他家中。學生本不願相信,故而昨日先去找了方正對峙,又要求他立刻秉明大人,及時糾正,誰知方正非但不承認,反而倒打一耙,說是學生胡言亂語,意圖毀壞他的名聲。學生無法,這才來了衙門。”
隔壁的晏驕等人聽見之後都是疑惑,“他嘴裡的方正是誰,怎麼聽著好像收容了許多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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