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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丁、兔肉火鍋,想想都流口水。
“嗯,我幫你。”李小妹眼中滿是希冀,她所希望的,正是傅折桂描述中的樣子。
二人邊走邊說,竟然一點也不覺的累。到了市場,她們挑來撿去,挑中了一隻蘆花雞。
賣雞的人見買主是兩個小姑娘,又聽說她們是買回去吃的,就順便幫她們把雞殺了,還省了她們的事。
這隻雞三斤半,去掉羽毛什麼的,估計也就不到三斤,跟一隻現代的大鴿子差不多。李家有大小六口人,就吃這麼一隻雞,手慢了連個雞毛也搶不到啊。
張氏就給傅折桂六十文錢,剩下四文錢,想買其它的根本不夠。幸好,傅折桂已經分到了一筆賣陀螺的銀子。
有了銀子,感覺就是不一樣。雞不夠吃,買一塊五花肉,肥瘦相間,跟雞燉在一起,剛剛好。
這個年代的豬,一養就是一年,每天吃的都是青菜草種,身上的肉大多都是瘦肉。
就像這五花肉,要是在現代,還要好好挑挑,挑一塊肥肉薄一點的,瘦肉多一點的。在這裡,完全不用擔心這個問題,隨便拿一塊,就是上好的五花肉。
兩斤多五花肉,差不多四十文,對傅折桂來說也不算什麼。
之後,她們去了雜貨鋪。
昨天那盞油燈太折磨人了,傅折桂必須要買兩根蠟燭備用。蠟燭果然不是窮人家用的起的,就這麼一根,就要十文錢,兩根就能買半隻雞了。
在這裡造蠟燭應該挺賺錢的,傅折桂想想就放棄了,她根本不知道蠟燭是怎麼來的,怎麼造。
把蠟燭融化了再造嗎?她小時候還真幹過這種事,就是,這根本不算造,頂多就是玩。拿出去賣,還得虧本。
在雜貨鋪裡,傅折桂還發現了一樣東西,那就是辣椒。
辣椒啊,傅折桂看看手裡的雞,有了主意。
第二十章
傅折桂花錢如流水,這錢又肯定不是張氏給的,李小妹看在眼裡,也不禁生出許多疑問。
但傅折桂不說,她也不問,也不會跟張氏告狀,只是,“娘要是問咱們怎麼買這麼多東西,咱們怎麼回答?”她有點擔憂。
傅折桂早有打算。回到家裡,她把蠟燭順著袖子一藏,張氏就看不見了。
至於那塊肉,傅折桂跟張氏描述了一下自己怎麼撿到的便宜。
在她挑雞的時候,有一個婦人先要了這隻雞,攤主幫她把雞殺了,她卻以自己還沒挑好,攤主自作主張把雞殺了為理由,拒絕付那麼多錢,只肯付一半的錢。
雞已經死了,如果不賣給這個婦人,後面來的人以為這隻雞是病死的或者怎麼死的,根本不會買這隻雞,這隻雞就會砸在攤主手裡。
攤主氣的要死,又不想讓那個婦人佔便宜,就問周圍的人誰要是買這隻雞,就半價賣給她。
當然,這件好事就落到傅折桂身上了。
“買完雞,發現錢還有一些,就買了一塊肉。”傅折桂笑吟吟的道。
張氏拍手稱快,佔了這麼大一個便宜,她看傅折桂有點順眼了,也就沒追究她買肉的事。
李小妹在旁邊聽的都快傻了,傅折桂說的有鼻子有眼,就跟真的一樣,她都有點懷疑是不是自己的記憶出了問題。
傅折桂也為自己編故事的技能點了一個贊。同時也有點感嘆,人都是被逼出來的,她為了給傅登科攢路費,也是拼了。
雞已經殺好,燒一鍋熱水,把雞毛褪掉,就開始扒內臟。按照這裡的習慣,家裡自己吃的雞,雞的內臟、爪子跟頭會被一起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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