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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暴怒中的師父,錢金寶也不敢躲閃,心中卻不免暗自嘀咕,難道師父對自己妹子有什麼想法?
莫非還想將自己的妹子買回家當婢女?
那可不行,他妹子早已嫁人,如何能賣給師父當婢女?何況他的妹子都已經二十五六歲了,難道自己師父還有這等嗜好?
宮保幸虧不會讀心術,否則估計此刻手刃了這胖子,清理門戶說不得也能幹得出來。
其實不是宮保不想買奴僕,他自然也知道,如錢胖子所言,買一批奴僕回來才是最保險的。
畢竟奴僕可是屬於主家的資產,根本不虞有洩露技術的風險。
可問題的關鍵是,他特孃的沒錢!
即便買男僕比婢女便宜,但一個身體健康的男僕,卻也最少需要五十貫銅錢才能買的到。
他如今懷裡就只有八兩黃金,拿什麼去人市採買僕役?
從胡人酒肆買下阿娜妮,宮保就已經成了“負家翁”,若是再去買一批僕役回來,那還活不活了?
錢胖子好死不死,提出讓他去採買僕役,簡直是往宮保的傷疤上面撒鹽,也就不由得宮保不怒了。
錢胖子被宮保敲了一記栗子,知道自己說錯話了,只能抓抓腦袋,琢磨一下說道:“師父,那便只有看看那些伙伕是否願意被師父僱傭了。若是願意,與他們簽下僱工契約,卻也能保證他們不會學會了廚藝,便尥蹶子不幹。”
“僱工契約?”
大唐就可以與人簽訂勞動合同了?
宮保不免覺得有些不可思議,在他的印象裡,什麼簽訂勞動合同,僱傭工人,那不應該是近代才有的事情嗎?
“金寶,你且與為師詳細說說,這僱工契約是怎麼回事?”
錢胖子眨眨眼睛,不明白這般人人皆知的事情,為何自己的師父會不知道。
他也不敢怠慢,連忙一五一十給宮保解釋了一遍,才讓宮保恍然大悟。
原來大唐對於契約觀念,是相當重視的。
無論是買賣、借貸、僱傭、租賃都有契約,“兩和立契”是眾人以及官府都認可的。
僱工契約,在大唐也很是常見,被稱為“和僱”。
雙方訂立契約,寫明僱傭條件、工值和時限,找保受僱,年滿解僱。
不過與後世不同,大唐律法卻是承認僱主,也就是“家長”,以及其服親尊長,對僱工人有施加體罰的懲罰權。甚至將僱工責打“邂逅致死”,都是無罪的。
聽聞這一點,宮保不免有些咂舌,在大唐受僱傭,也太沒人權了。
後世要是哪家企業敢這樣做,法人就可以直接去吃免費牢飯了。而這種事情在大唐,卻是合法的,也是人人都認可的。
宮保自認不會當“黑心老闆”,對於這一點到也只是感嘆一番,並不排斥。
“金寶,你覺得衙廚裡那些伙伕,願意被為師僱傭嗎?”宮保有些不太確信,在他看來,那些伙伕雖然收入不高,但勝在自由。
反正若是他,肯定是不願意與人簽訂這種不平等的僱工契約。
錢金寶眨眨眼睛:“師父,那得看你願意給他們看出什麼樣的工錢了。”
宮保琢磨一下,現在那些伙伕,月俸不過幾百文,若是自己給出月俸一貫,想來應該是夠了。
“月俸一貫如何?”
“多少?”錢胖子頓時瞪大了眼睛。
宮保被胖子的反應嚇了一跳,這是要作甚?
錢金寶一臉委屈:“師父,徒弟如今在縣衙身為衙廚伙頭,不過月俸五百文,你給那些伙伕一貫月俸,這也……”
宮保沒好氣的瞪他一眼:“看你那沒出息的樣子,為師難道還能虧待了你?今後你的月俸兩貫,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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