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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規避這種風險?是不是這樣,市長?”
蕭宸點點頭,笑道:“文華書記說得對,正是這樣。”這句話很有意思,文華書記說得對,但是文華書記的話是解釋他蕭宸市長的話的,所以文華書記說得對,蕭宸市長說的當然也沒錯。
諸位常委一聽,也覺得蕭宸的這個解釋還是比較靠譜的,再說蕭宸的理論水平是眾所周知的高,即便心裡有不同意見的,掂量了一下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口才能力以後,也選擇了不開腔。
洪芸香部長卻很滿意,笑了笑道:“市長果然是經濟通,我說怎麼遠東稀金效益這麼好還要改革呢,原來是先一步預防了,嗯,我覺得這個辦法好,咱們不能老是出了事再來查原因,是吧?”
這個觀點基本上大家都同意了,就都笑著點頭說是,氣氛頓時變得融洽了不少。
新上任不久的胡志林副書記是分管經濟工作的,但是因為蕭宸的關係,實際上他在經濟工作中現在能說話的地方也不多,所以他有些急於在經濟問題上發出自己的聲音。
胡志林書記輕咳一聲,道:“那現在我們就回到了老問題,搞得太差的企業,和搞得非常好的企業,我們都認為有必要進行兩個置換,有必要進行產權改革,這一點,大家看來是已經達成共識了。那麼問題就回來了,這個產權改革裡頭,國有資本還應該保持多少的比例,給予經理人的股權激勵應該佔據多少股份,員工公有或者分配的股份又該佔多少?這些東西都是中央和省委省政斧都沒有明確指出的,我們既然要走在前列,就必須自己來摸這個石頭,現在第一步怎麼走,試點中的這些企業,我舉兩個,一個好的一個差的,好的比如遠東稀金,現在怎麼分配這個股權,差的比如朗柳棉紡,又該怎麼分配這個股權?”
話題又回去了,於是大家又沉默了。
蕭宸心裡微微嘆了口氣,他忽然覺得,這些常委們可能除了不願意擔責任之外還有一個原因促使他們不發表意見,即他們確實不懂,確實不知道該怎麼分配才合理。
他只好繼續唱獨角戲,輕咳一聲道:“這是一個複雜問題。其實最主要的是如何分配剩餘。國有企業之所以要轉讓,就是轉讓之後帶來的價值一定要大於轉讓前的價值,否則沒有任何意義,但是如何分配轉讓後的剩餘與很多條件有關。我要講的是,在談判的條件下如何確定價格。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納什先生在五十年代提出過一個‘納什討價還價原則’,這個原則簡單地說就是把剩餘平均分配。假如這個東西在我手裡值5塊,到你手裡值10塊,剩餘是5塊,平均分配後每人2塊5毛錢,所以價格應該是7塊5。這是以談判雙贏為前提的。當然,談判雙方獲得利益的多少最終要取決於競爭,如果有10個人競標要買,那麼最後的交易價格就靠近10塊;如果只有1個人買,那麼最後的交易價格就靠近5塊,但不可能高過10塊,否則買主不願意買;也不會低過5塊,因為賣主不願意賣。這個道理說起來很簡單,但是應用到國有企業改革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把這個道理給忘了。我們總是覺得買的人如果覺得佔了便宜,那就一定是國家吃虧了。但實際上,交易本身就是個創造價值的過程,不能說一個人花一百萬買了一個企業,過三個月用二百萬的價格給賣了,國家就吃虧了——我說不一定。”
蕭宸覺得他講得已經很清楚明白了,但他看了一下諸位常委的神色就知道,很多人根本沒理解,只有胡志林副書記倒是好像有些若有所思,王文華書記一臉微笑,不知道他是想通了還是故作高深。
蕭宸只好解釋:“我們來看這個公式:假如出售100%股權的話,它的價格就是改制之前企業的價格+(改制之後企業的價格-改制之前企業的價格)/2。我們推導一下,如果企業改制前值1000萬,出售給經理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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