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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天憲,並且可以定期修改天憲,再加上條例法令的補充,那麼後續他做很多改革動作,都有了依據。
畢竟,這都是按照《大明律》體系辦事了。
名不正,則言不順。
姜星火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個“名”給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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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至剛被無罪釋放後,整個南京城都炸鍋了,誰都沒有想到李至剛案竟然結束的這麼幹脆利落,而且訊息靈通的官員,都知道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國師在策劃。
說白了,這就是變法派與堅持不變法的刑部之間的廟堂鬥爭。
李至剛一開始就是捲入了上一次廟堂鬥爭,充其量就是被當靶子打了罷了,可現在他卻正經翻身了。
而姜星火破局的手段顯得非常奇怪,但卻不失聰明,他採取的方式很特別,那就是直接找《大明律》的漏洞,這樣一來,許多官員都自覺地在家裡準備了一封休書,以備不時之需。
三法司簡直頭皮都要炸裂了,人人這麼搞,以後怎麼《大明律》可就被玩壞了。
而且,這還遠不止事件的結束。
緊接著,揚州知府王世傑被商人起訴的案子,也披露了出來。
王世傑是姜星火從常州府同知的位置上,一手提拔起來的,姜星火當然要予以反擊。
而且開中法養出來的怪物一般的各大鹽商集團,正是阻礙變革鹽法的幕後推手,不管是刑部的不配合,還是針對王世傑的起訴,都是表象。
而暴昭餘黨,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反而微乎其微。
茅大芳雖然依舊逍遙法外,但在大明帝國的高層看來,不過是早晚會被逮到的跳樑小醜罷了,這次釣魚不成功下次還能釣到。
很快,針對鹽商的清查行動就開始了。
黃淮布政使司和南直隸各地的官府,同時收到了清查販賣私鹽的命令。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不得不說,私鹽這行當,利潤真是高的有些嚇人。
朱棣在知曉金額後勃然大怒,當即命令都察院徹查參與走私的鹽商們的罪證,同時派遣錦衣衛一路追查,一旦發現與販賣私鹽案件有牽扯的官員,立刻捉拿歸案!
這一番雷厲風行的行動下來,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南直隸和黃淮布政使司,便有近二十名官員落網,其中不乏都轉運鹽使司衙門的核心人物。
按照明代的官制,負責鹽政的主要是都轉運鹽使司,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區,也就是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而各地的都轉運鹽使司下面又有分司劃片負責各大鹽場,各大鹽場由鹽課大使具體負責鹽的開採等事務。
同時在非沿海地區,也就是內陸的井鹽,設立黑鹽井、白鹽井、安寧井、五井等鹽課提舉司,在遼東設煎鹽提舉司,不管是鹽課提舉司還是煎鹽提舉司,都是換個名字,本質上,職責與都轉運鹽使司並無二致。
而為了監督這些鹽政衙門,中樞又設立了巡鹽御史。
不過從這次行動的落網官員來看,巡鹽御史顯然也被腐蝕的非常厲害,有些不堪用了。
至於鹽政衙門剩餘有問題的官員,雖然暫時沒有被揪出來,但也是成了驚弓之鳥,一時間惶惶不安,各地都轉運鹽使司一時間人人自危,不少官員甚至都準備開溜。
對於鹽商來說,這也是晴天霹靂一般的打擊。
此前便說過大明的開中法制度,錦衣衛和都察院抓的販賣私鹽,其實鹽都是從兩淮、兩浙的鹽場裡提出來的,都是正經的官鹽,是有鹽引的。
問題就在於,鹽引銷售地區範圍內,是用不了這麼多鹽的,而且賣不上太高的價格,所以鹽商為了利潤最大化,必須把這些提出來的官鹽,賣到別的地方。
而這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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