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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她之前,於雪梅流產過四次,直到二十八歲才生下盛穗,在落後貧窮地區算是晚育。
遠嫁來魔都前,印象中的母親總是堅韌而又無堅不摧的。
父親嗜酒又熱衷賭錢,從最初用完工資到花光家中積蓄,其中時間不過寥寥幾年。
後來只能四處賒帳,或者拿家裡值錢的東西去典當,拆東牆補西牆。
於雪梅的嫁妝,以及盛穗的長命鎖都是這樣沒的。
家裡實在拿不出錢後,母親就每晚背著年幼的盛穗去市中心步行街擺攤,賣一些手製小飾品。
盛穗還記得那天晚上,一位和母親年齡相仿的女人,牽著一個年長她的小女孩經過攤位。
女孩穿著精緻的洋娃娃裙,吵鬧著非要買於雪梅地攤上的幾根發箍,不依不饒。
女人無奈,嫌棄地蹲下身問價,又嫌於雪梅賣的太貴,兩人不知怎麼,很快你一言我一語地爭吵起來,引得周圍人紛紛回頭注視。
後來女人老公忍不住勸:「為了幾十塊至於麼,直接給她算了,我們也不缺這點錢。」
「她窮就她有理啊,一個發箍賣二十塊,怎麼不去搶呢!」
最後趾高氣昂的女人從包裡拿出一張百元大鈔,遞錢的手白嫩乾淨,顯然是鮮少做家務和重活的人。
女人白眼連連:「我老公說的對,我確實不差這點錢,不用找了,多餘的錢就當施捨你。」
一向伶牙俐齒的於雪梅突然啞了火,緊攥著手,最終一言不發地接過鈔票。
十年過去,盛穗仍記得那一晚,母親低頭看她髒汙開裂的雙手,手背爬滿被打後的可怖青紫,久久沉默不語。
最後,她只和盛穗說了一句話:
「小穗,我不想一輩子都只能做個潑婦。」
「」
「小穗?怎麼了?」
耳邊母親的呼喚聲拉回飄遠思緒,盛穗回神,下意識去看於雪梅放在飯桌上的手。
桌上是豐盛的三菜一湯。
母親的手也不再像那年,連指甲縫都藏汙納垢,雖然有歲月留下的痕跡,卻不難看出有在好好呵護。
雖然時而感到委屈,但盛穗始終認為,她實在沒立場責怪一個無怨無悔生養她14年,每次父親動手時、第一反應都是將她護在身下的女人。
沒人想活在泥潭裡,也沒人想成為拋棄孩子的罪人。
但在成為母親之前,於雪梅要先是她自己。
每每覺得命運不公時,盛穗總會這樣告誡自己。
她年紀將要30歲,人生漫長,如果她執意活在仇恨與責怨中,只會日夜痛苦,無法自拔。
不願過這樣日子,所以她選擇原諒和寬恕。
「你今晚怎麼總在發呆。」
飯桌上,於雪梅再次出聲喊人,皺眉給盛穗夾肉又夾菜,不滿道:
「下午肖朗給我送臘肉,說你沒和肖茗住一起了,怎麼回事啊?」
「我結婚了,這兩天住在丈夫家裡。」
盛穗放下筷子,語氣輕柔卻堅定:「對方你上次在醫院見過,叫周時予。」
於雪梅一時反應不及,回神後啪地將筷子放下:「你們才認識幾天?結婚這麼大的事,都不和你媽商量一下嗎?」
「我以為,只要我認為他很好,我們就可以結婚。」
理智告訴她要諒解母親出發點是善意,盛穗還是忍不住道:「而不是母親來挑選,誰來做我的結婚伴侶。」
「什麼叫我來挑選?我不也是盼著你嫁個好人、以後別再走我的老路嗎?」
於雪梅氣的用手揉胸口順氣:「是,我知道你怪我離婚改嫁、長大後又來插手你的事,但不是你爸把我寄的錢都獨吞了?別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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