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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陣子真是太長時間沒讓你辦事兒了,你的腦子是鏽住了吧?我們去幹什麼?警告嶽槐從輕處置嗎?」宸王道。

第四百一十三章 :公堂辯駁

「嘿嘿……」卓酒不好意思地撓撓頭,慚愧道,「是奴才失言了。」

宸王道:「也不能一竿子都打死了。本王是不能去,但並不代表你不能去。你快去盯著,把事情更仔細地給本王弄明白了。事情一完,立刻回來稟報本王。」

「是。」卓酒應了一聲兒,忙退下了。

再在殿下面前站著,實在臊得慌。怎麼能問出那麼愚蠢的問題的?好在殿下只是玩笑一句罷了,並未當真。不然他以後在宸王府裡,估計就只能做一個不能辦事兒的傻子了。

看到卓酒急匆匆地退下,容菀汐道:「看來太子是有所行動了。只是這事兒來得太突然,我們暫時還摸不清楚他的意圖。」

宸王道:「絕對不會只是讓人狀告了小凌就完事兒。聽卓酒說得那些,可見這事兒也不能全怪小凌,不是還有那人販子在呢麼?說起來,小凌是從人販子手裡買的人,又不是直接從嚴家搶來的,與規矩上是不差的。只是在知道了那小妾的身份之後,並未放人罷了。這是道義上的事兒,與王法無關。」

「當時的情況,小凌把人給嚴大少,是仁義;不給,只是行事有些差勁罷了。若是因此而定了他的罪,實是委屈了他。但小凌向來懂事,既然嚴大少已經把事情鬧到了公堂上,就算並不完全是他的錯處,就算他本不用還人,為了堵住百姓們的詬病,他也一定會主動把人還給嚴大少的,以求息事寧人。」

宸王笑道:「一個女人而已,小凌不會太過在意。這事兒只是苦了嶽槐,是判罪也不是,不判也不是。」

容菀汐點點頭,道:「這事兒若是放在兩個尋常人身上,便是怎麼判都行,就是判了強留著那侍妾的那邊無罪,也沒什麼,很多人都會覺得很輕合理。但是放到沈家,反而不能這麼判,不然會被人說成是袒護。」

「原本可以沒罪的事兒,但是一牽扯到皇親國戚這敏感的身份,沒罪的也必須判成有罪,這樣才會讓百姓們覺得公平。嶽大人真是難辦得很哪!」

但太子的目的,絕對不僅僅是給嶽槐找個麻煩、給沈家找個麻煩那麼簡單。這事兒若是細細追究起來,即便是鬧到了皇上和太后那裡,沈凌也並非是全部的過錯,還不到讓皇上厭惡沈家的程度。

若只是這種小打小鬧的後果,太子為什麼要籌謀這一番?不是吃飽了的沒事兒幹嗎?

所以,這一次公堂狀告,只是一個表面之事而已,太子一定還有什麼很管用的安排在等著呢。

只是這安排,到底是什麼呢……

仔細想了一會兒,容菀汐覺得,如果她和太子易地而處,做這件事情,一定是想要把小事變大、大事變到最大。

如今沈凌的這件事情,往小了說,其實就是個誤會而已;就算往大了說,也不過就是一個蠻不講理仗勢欺人,再大也大不了了。這麼一點兒小事,不過是在京兆府裡幾句話的事兒,根本傳不到皇上的耳中去。所以,如何能讓這件事情傳到皇上的耳中呢?除非這事鬧得大大的。

怎樣才算事大?如何才能把事情鬧大?大腦公堂?當眾辱罵皇上?這種情況都不可能,也不是太子所能掌控得了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麼樣的事情,能把這件小事變大到,足以傳入聖上耳中的程度呢……

除非是……出了人命!

而且這條人命,一定和沈凌有關。皇親國戚殺了人,這事兒不就大了?便會由京兆府提交到刑部。刑部的案子,都是要報給皇上過目的,皇上自然能知道出了人命的事。為了平息民怨,一定會親自過問。如此,這事兒不就如太子所願的傳到皇上耳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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