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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間腦海裡又浮現曾經看過的那張照片:男人穿著灰色t恤,戴著墨鏡,唇邊還有一圈鬍子,臉色冷峻地從車上走下來。

但尤明許對案情的興趣,無疑比殷逢的精分表現更大。她立刻往下看。下面列出的,是謝惠芳案兇手的作案流程:

1、準備工具;

2、跟蹤觀察;

3、敲門進入;

4、控制孩子;

5、威脅母親;

6、殺死母親;

7、殺死孩子;

8、堆積屍體;

9、換掉血衣;

10、離開現場;

*注:表面看來,我與死者無直接關聯,無仇恨。

所以,大作家是在倒推?先把自己當成兇手,再往後推自己應該要做那些事?

此外,又列明瞭很多本案的細節和線索,譬如“39碼鞋”、“腳套手套”;“死者性格要強,曾與同事起爭執”;“管教孩子嚴格”;“夏令營繳費通知書”;“兒童感冒藥”;“每天回家午休”;“前夜與外甥大吵一架”等等。

甚至還畫出了死者生前每天的活動路線、小區地圖;外甥李必冉常去的網咖分佈圖……

密密麻麻一整版。其實這些資訊,尤明許他們也整理過,但基本是分工合作,每個人負責一條線。不像這人,幾乎把所有的資訊都堆在一起,而且前後沒什麼邏輯,似乎是想到什麼,就往上寫。

這時殷逢回過頭來,看到了她。他原本眼眸還空空冷冷的,像在發呆,一下子就好像被點亮了,從凳子跳下來,笑著說:“你回來了!”

尤明許也不客氣,直接在他空出的凳子坐下,翹起二郎腿,抄手,又看了看其他三面黑板,幾乎囊括了兩起案件所有案情、人員、口供等資訊。

尤明許心裡忽然有那麼一絲觸動。畢竟殷逢不是警察,受害者們和他也沒關係。可他卻這樣認真努力。

她招招手,示意他彎腰,方便自己揉了揉他的腦袋,說:“辛苦了。”

殷逢微微一笑,說:“本英俊不怕苦。”

尤明許也笑了,問:“尤英俊,弄了這麼大陣仗,有什麼發現嗎?”

他張了張嘴,剛要說話,又癟住,然後目光遊向一旁,慢吞吞地說:“要是有發現,阿許給我什麼獎勵?”

尤明許:“你想要什麼獎勵?”

他顯得很隨意的樣子,說:“那就隨便要一個吧:案子破了,你帶我出去玩一天。”

尤明許盯了他兩眼,失笑,爽快地說:“行,你挑地方。”

殷逢的臉上頓時綻開喜不自勝的笑容,眉梢眼角都在嗖嗖嗖放光,他說:“我把謝惠芳案嫌疑人的犯罪側寫畫像做出來啦!”

尤明許眉頭輕斂:“說說。”

殷逢側過身,面向另一黑板,尤明許循著他的視線望去,那裡果然寫著幾排結論,他說道:“第一,謝惠芳案的兇手,年齡在15-20週歲間,男性。至少中等身材,並不瘦弱,經常從事一些體力活兒或者鍛鍊。

第二,他來自一個非常糟糕的家庭,缺少父母和長輩的疼愛,他對此毫無感受;

第三,這是他第一次殺人;

第四,他經常閱讀一些刑偵或暴力小說、電視劇,對此很感興趣。

第五,他心思縝密,善於忍耐,心態扭曲。因此他的心理應激程度很低,也就說,他很容易受刺激,引起情緒強烈震動,進而殺人。”

嗓音清清爽爽地說完這些,殷逢扭頭看著尤明許,說:“其實我幾天前就猜出答案了。但是我們搞心理學的,也要講究證據。罪犯在犯罪現場的種種行為就是關鍵證據,指向了上面這則畫像。而畫像,又為我們指明瞭嫌疑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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