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半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312章 唯物辯證法,這個出馬仙有點強!,吳半仙,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其實我還是漏了一個重點。
我問他什麼重點,馬叔說,你應該讓他給自己和媳婦還個陰債,因為這個債是從祖輩上傳下來的,包括他自己也有債,把債還掉之後,就可以從根本上解決一些問題。
而且這件事裡面,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你壓根就沒給人家解決。
殺生債!
馬叔說,即便我把什麼東西都做了,但方傑家祖輩欠人家的是一條命啊,那是殺生,這個債必須還,否則那個女鬼早晚還會來。
我一拍腦門,心說我怎麼把這個給忘了。
殺生債確實是必須還的呀,雖然殺人的不是方傑,那也得還。
但我也並沒急,反正女鬼被我打跑了,過些天等方傑過來的時候,再跟他說也不遲。
馬叔哼了兩聲,說你等著吧,他除非下一次又有什麼事,或者財運不好了,才能想起來找你。
我說不能,我都把他說服了,他也願意花錢投資做法事。
馬叔說你太天真了,人的天性就是如此,如果這次你給他辦完了,他一點也沒好,就會懷疑你質疑你,背後罵你都是輕的。
如果他但凡要是好起來了,他就會眯著不吭聲了,頂多口頭上謝謝你,給你買點東西。
但是你下次喊他花錢做法事,他絕對找藉口推脫搪塞,或者少花點錢意思一下。
馬叔說的話,我還是信的,對於人心,他比我看的太多太深了。
而且馬叔也說對了,方傑的確是給我買了一堆東西感謝。
掛了電話後,我覺得還是把心態放平和一些,他來與不來,那都是他的事。
我只要一切隨緣就好,凡事都不必強求。
但我是萬萬沒想到,我前腳還跟方傑叭叭的上課,給人家講大道理。
等他走後,也就是當天晚上,我居然,被一個鬼給纏上了。
那天晚上,我正在打坐,剛剛進入忘我的境界,忽然就感覺到,在我右邊有一個什麼東西,飛快的爬了過來。
那感覺,差不多就像是一個人形的東西,但又像動物,四腳著地,速度很快,眨眼間就到了近前。
我心念微動,衝那邊一揮手。
“什麼東西,滾蛋!”
這念頭剛出,那東西還真配合,雖然一句話也沒說,但卻一轉身,又四腳著地的快速爬走了。
但他卻沒走遠,就在我旁邊的牆角那,鬼鬼祟祟的看著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