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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個屁,你以為寫幾個字就成作家了呀,你賺到錢了麼?
我說誰規定的必須賺到錢才是作家?
馬叔說那很簡單啊,你寫的東西要賺錢就必須有人看,如果都沒人看你寫的東西,那你叫什麼作家?
你要是吭哧吭哧自己在家寫啊寫啊,然後沒人看,也沒人給你錢,那跟寫日記有啥區別?
馬叔這話有道理,於是我就此給自己定了目標:必須要寫出有人看能賺錢的書,才配叫作家!
要簽約需要填合同,我興沖沖地忙活了一晚上,才把合同弄好,然後放進隨身碟裡,第二天到公司,午休的時候出去列印,然後寄走。
同事好奇地問我弄的是啥,我心裡那股子驕傲都掩飾不住,無所謂地跟他們說:沒啥,隨便寫了個小說,業餘愛好,寫著玩的……
從這天起,我就開始了新的生活。
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寫書,忙的腳打後腦勺,但是卻很充實。
看卦的事是越來越少了,當然偶爾心情好的話,也會看一下,就是時間太緊張了,差不多每天下班回家,寫書都要寫到後半夜。
馬叔從來不打擾我,他知道我的怪毛病,就是寫書的時候不能讓人看。
不過,我知道他是我的忠實讀者,每次我更新之後,他都會偷偷摸摸去看。
有時候我半夜才更新,再去洗漱睡覺,然後就經常看到馬叔披著個衣服,坐在電腦前,聚精會神地看我的小說。
我很是感動,有一次我鳥悄的走過去,說馬叔你快睡覺吧,明天再看也來得及……
結果我話還沒說完,就發現電腦螢幕上分明在播放著某島國的愛情動作片,女主角還挺好看。
我無語地看著馬叔,他衝我呲牙一樂,然後把耳麥遞了過來。
“瀧澤蘿拉,剛出道的,看不看?”
“這……不好吧?”
“沒事,仙家都睡覺了,再說你現在不看卦,他們都回山裡修行了,都不在家。”
“呃……你說的是真的?”
“真的,我啥時候糊弄過你?”
“你這個老頭,人老心不老,我要好好批判批判你……”
說著,我就接過了耳麥,狠狠地批判了馬叔半個多小時!
這人啊,真不能幹壞事,結果我第二天就遭報應了,早上睡過頭了,等我呼哧帶喘跑到單位都快九點了。
頭一次遲到,我也挺不好意思的,一個勁給老闆道歉。
我們這公司其實並不大,一共就不到十個人,老闆天天都在眼皮子底下,說實話也挺遭罪。
好在老闆厚道,也是有格局的人,並沒說我什麼,然後讓我去地下停車場,把他的車開出去洗一洗。
私人公司,給老闆乾點活是正常的,於是我就去了地下停車場。
老闆開的是個別克君越,那個時候還是挺氣派的,不過就是這地下停車場太黑了,也不知道哪個大哥設計的,陰森森黑乎乎的。
知道的這是地下停車場,不知道的還以為到了古墓。
我摸索著找到車,然後開啟車門坐了進去。
但就在我發動車子的事實,我忽然就看見這後視鏡裡面,有個煞白煞白的女人臉孔,就在後座上坐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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