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要錢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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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沒有什麼特別,也不是做生意的。父母以前是下面一個縣城的,八年前搬到了這裡,那時候房價沒那麼貴,父親做保安母親做保潔,養家也是夠了的。
於明軒初中畢業就沒上學了,和家鄉一個差不多年齡的女孩結婚生孩子,現在於明軒和父親一樣找了個保安的活兒,媽媽在家帶孩子,偶爾做點兼職。
像是無數個普通的人家一樣,雖然不富裕,但是生活平靜溫馨。
直到孩子丟失,現在這一家人已經處在崩潰邊緣。
所有的情況都整理出來,列印了人手一份。
會議室裡,大家坐了一圈。
大螢幕上出現的是一個小男孩可愛的臉。
“這就是被綁架的孩子,於鴻文,今年三歲半。”邢念生道:“孩子年紀小,暫時不用考慮他的社會關係。主要是考慮他父親,也就是於明軒,從目前的情況看,這個綁架案有點複雜。”
最簡單的綁架案是求財。
非常簡單明瞭,就是為了錢,拿來五十萬,一百萬,五百萬,就放人。當然放不放另說,至少沒有那麼多彎彎繞。
可如今這次顯然不是。
“兇手找於明軒要過兩次錢,於明軒都非常爽快的給了,如果兇手是圖財,哪怕是覺得這個錢少了,也不至於惱羞成怒。在第二次綁架的時候,直接連要多少錢的意思都沒有,就直接要撕票。”
喬大興道:“這個綁架案聽起來,像是報仇啊。但如果是報仇,直接把孩子帶走殺了不就好了,為什麼還要來這一出呢?不是增加自己暴露的風險嗎?”
邢念生道:“一般來說,是為了增加受害者的痛苦。”
有一句話叫做長痛不如短痛,還有一句話叫,最痛苦的不是死亡,是等死。
如果孩子被人害死,父母家人自然悲痛欲絕。但是這個悲痛是立刻生效,然後會隨著時間緩緩減輕的。
可是如今孩子沒死,還活著,在兇手手裡,一家人就會寢食難安,他們時時刻刻在想,孩子怎麼樣了,什麼時候回來,會不會受到折磨,吃了嗎,不在爸爸媽媽身邊,會不會害怕。
既然受害者家庭會開始內部的分崩瓦解,互相埋怨,直接丟了孩子的奶奶,會收到其他家庭成員的指責。
“很可怕。”姜不寒道:“我覺得兇手不是要孩子死,是要於明軒一家子死。”
“對。”邢念生道:“所以要抓緊了,一定要把孩子救出來。孩子若是有什麼閃失,這一家子也就毀了。”
刑警隊每年接觸到的案子不計其數,當然每一個都會認真對待,但是牽扯到孩子的,確實會更加叫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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