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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後院長爺爺已經帶人維修過了,也還好。”肖告坐得身板筆直回道。
“我準備撥一筆建築款,再安排兩個人去篩選承建商以及協調相關部門,把你們孤兒院的平房改建成三層小樓。如果你沒有不同意見,我明天就讓人聯絡你們院長,此次捐款專款專用,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明年這個時候,孤兒院的孩子就能喜遷新居了。”
徐啟山的左手食指習慣性地點按著他的龍頭柺杖,看著對面少年,等著他的回話。
“對等的條件是什麼?”肖告迎上徐啟山的目光問道。
“薛助理之前跟你談過的事,你還沒有答應?”
“之前是沒有時間。”
“那現在呢?”
“徐董事長是必須要我去嗎?”
“當然。”
“我想知道真正的原因。”
徐啟山倒也沒什麼好隱瞞的,“除你之外,還有兩個孩子,跟你同齡,都是初一的學生。我會在你們三人中選出一位繼承人。”
“我可以自動退出嗎?”
“不能。”
“你選繼承人是你的事,願不願意做繼承人是我的事。”肖告的坐姿沒有移動過,依然後背筆直。
“你知道你在拒絕什麼嗎?”徐啟山的語氣讓人捉摸不定,聽不出是什麼情緒。
“如果是常人眼裡的財富和地位,我並不認為自己現在的身份和它匹配。我們沒有血緣關係,我又不是你的誰。如果說個人能力,我一個初中生,應該也幫不到你什麼。”
“至於拒絕這樣的機會我會不會後悔,這不是我應該考慮的問題。我現在能想到的只有暑假作業和廢品回收,至於其他,還沒有能力周全更多。”
肖告是在記事後被離婚的父母拋棄的,沒人願意帶他去新組建的家庭過新的生活,於是,父親拋棄了第一次,把他扔到了離家四十公里的孤兒院。
任誰也沒想到,一個六歲的孩子,居然倔強地憑藉記憶力,一路光著腳丫搭乘公交轉乘五、六次找了回去。
父親不可置信的同時,又把他丟到了母親那裡,像要甩掉粘手粘腳的包袱一樣。
然後,馬上要再次做新娘的母親,在她二婚的前一天早上,買了張跨省的高鐵,拉上一早還沒睡醒的肖告,在高鐵到站後拋棄了他第二次。
這次,肖告沒再回去找他們,就這樣在現在的孤兒院從6歲長到13歲。
曾經被親生父母拋棄過兩次,所以從孩童到少年,肖告認清了一個道理,這世上的一切都是要等價交換的,一旦他對別人沒有價值了,那麼以前的一切都會全部拿回去。
所以現在,在徐啟山慷慨捐助之前,肖告就要明確告訴他,自己回報不了他什麼。
“捐助孤兒院的修建,這只是我的個人行為,你不用為此有什麼壓力。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休息十天,用十天的時間來看清自己未來有可能走的路,或者說幫助自己想通某些事,我相信對你來說,也是不虛此行的。”
“實話告訴你,你並不是我最中意的人選,所以,你現在擔心過多是多餘的。我是找繼承人,不是找仇家,沒必要搞強買強賣那一套。”
徐啟山端起茶杯喝了口熱茶,彷彿真的無所謂的樣子。
二十分鐘後,當肖告走出“啟山”大廈頂層的時候,自然是應了“十天”之約。
既然非要他去湊個數,那也沒什麼不可以。
對,在肖告此刻的認知裡,他就是個過去湊數的參與者。
當晚,徐啟山親自給巫芋去了電話。
“小巫啊,還要請你幫個忙。”
巫芋聽徐啟山在電話裡講了對三個候選人“十天”為期終考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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