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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利轎車內,褚孝信和宋天耀將這一幕盡收眼底。
宋天耀看著正在和手下們交代事情的霍東峻,回過頭來看一眼褚孝信,笑眯眯開口說道:“大佬,你覺得像不像看到了自己年輕時候的樣子?”
“痴線!”
褚孝信揮揮手,嫌棄的看著車窗外的霍東峻等人:“也不知道現在香港怎麼了,滿街都是飛仔飛女,就應該讓呂樂他們從加拿大飛過來,好好收拾一下這群不學無術的後生仔。”
宋天耀看著遠處低頭和同伴說著什麼的霍東峻,輕輕揚起嘴角,含笑不語。
褚孝信自顧自說道:“你現在在香港做慈善冇用嘅!這一代年輕人撲街啦!要做慈善不如等九七之後再來,撲你阿母英國佬根本不懂治理這個城市,只會添亂!”
“不是啊。”
宋天耀看著霍東峻一行人,語氣感慨道:“可能是年齡大了,我覺得年輕人有朝氣未必是件壞事。
大佬,老實講,你記不記得自己年輕時候比他們玩的還大?”
“收聲啦!一回來就糗你大佬,我約了雷疍仔他們幾個,今晚一定灌死你!”
耳邊還傳來褚孝信憤憤不平的叫罵聲,宋天耀卻盯著車外,霍東峻一行人勾肩搭背,嬉戲打鬧著逐漸走遠。
果然是老了,居然開始羨慕年輕人。
宋天耀收回目光,看著後視鏡裡自己那張留下歲月痕跡的臉龐,咧嘴一笑,輕輕搖了搖頭。
三十年回望,重返香江,終究意難平。
第557章 下個江湖再見
當我敲下這本書最後一個字元時,心中湧出的不是失落,或者解脫的欣喜,而是一個畫面,維多利亞港,波濤滾滾,我書中那個始終看不清面目的主角,立在維港邊,遠眺天海,某個瞬間,他回頭朝我一笑,畫面泛黃,定格。
我有個怪癖,就是寫一本書時需要找一首歌當bgm,然後無論這本書寫多少字,只要寫這本書時,就只聽這一首歌。
這本出人頭地,我選的bmg是鍾鎮濤的《讓一切隨風》,寫到一半又換成了高少華的版本,至此,就是這首歌陪著我,從第一個字元,走到了最後一個字元,我寫整個故事時,腦中的畫面都是泛黃的,一如老照片。
這本書斷斷續續寫了這麼久,實際上字數卻少的可憐,實在抱歉,一直無顏面對我那些可愛的讀者大人們,這本書無論獲得什麼樣的成績,都不是作者如何出色,而是我有這樣一群對我而言亦師亦友的朋友。
至於書為什麼會結束,而沒有繼續寫下去,其實無外乎香港太小,而開新地圖的話,按照我的寫作風格,很難不會觸及一些敏感限制,所以乾脆就完本了吧,不然真的寫下去,馬來亞可能那時候就不止是獨立出一個新加坡,多半還要多出個沙巴或者沙撈越之類的國家,加上自己文筆所限,真的寫了,恐怕也不會太好看。
這本書如果對我自己而言,是我認清了自己的寫作方向,我寫不來大亨富豪,因為自己沒那麼高的眼界,更沒見識過那些人眼中的世界,我是個從底層混跡出來的小人物,撿過垃圾,睡過公園,試過三天沒吃飯靠自來水充飢,想象不出紙醉金迷,左擁右抱,用魚翅來漱口的畫面,所以可能我寫一些小人物努力奮鬥在底層時,可能還有些看頭,所以以後還是少寫一些大亨富豪的奮鬥史,一是沒見過,二是太累。
寫這本一百多萬字的書,我差不多翻了百多本關於香港那個年代的資料,甚至還特意收集到一張五十年代初期的香港地圖,然後看了那麼多書,發現好多用不上,好鬱悶啊。
這幾年間,作為作者,實在是不合格,作為人到中年的普通人,也遇到了和其他人一樣該遇到的中年危機,萬幸總算勉強扛了過來,代價就是犧牲了我的作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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