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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特鎮是一個英國殖民者開發的新大陸小鎮,這裡的移民除了過來創業的莊園主、黑奴之外,其他基本都是破產的農民、小手工業者、無產者等等。
英國在這個年代已經在海洋上打敗了諸多競爭者,有了今後日不落帝國的雛形。國力強盛,國內並無戰亂,廚師、屠夫、醫生這些人都擁有一技之長,其中技能優秀者很少會移民來新大陸討生活。
何況廚師、屠夫、醫生儘管都會用刀,可是菜刀、剔骨刀、手術刀可沒辦法將人乾淨利落地斬首。斬首用的刀具一般都是長刀,短刀具雖然也能將人斬首,但那需要很強的力量,以及嫻熟到極點的殺人技巧。
因此,兇手最大可能是打過戰的老兵,而且是佩戴騎兵刀或者彎刀的騎兵、水兵和軍官。這個年代的普通士兵使用火槍和槍刺,長匕首的槍刺不方便用來砍人。
「哦,那肯定就只有威爾遜爵爺了,他不僅是這裡最有錢和地位的人,而且聽說以前還跟法國人和奧地利人打過戰。」年輕人毫不遲疑地脫口而出,他感覺這個問題意外地簡單。
有錢才能安排出儀式場地,擁有殺人技巧才能準備好祭品,年輕人口中的威爾遜爵爺完全符合了秦倫對於兇手的側寫。
「威爾遜爵爺?勳爵,還是爵士?」秦倫目光一閃,謹慎地問道。
這個年代的英國貴族跟幾個世紀以後不同,爵位還是比較值錢的,不像今後什麼阿貓阿狗都能從英國王室那裡弄個爵位。
不過,勳爵和爵士又有不同,前者是對國家做出過重大貢獻,由王室特許且不能世襲的榮譽爵位,後者是世襲爵位。至於爵士以上的高等貴族,顯然不可能親自來新大陸做個農場主。
「這個……好像是爵士吧!」年輕人有點不太確定,他平時沒有注意過別人用什麼樣的正式稱呼,來招呼那位大人物。就算聽到過,印象也不深刻。
秦倫點了點頭,爵士就對了。爵士儘管是世襲爵位,但這種最低階的貴族往往家道中落,才有可能來新大陸重新創業。而勳爵儘管不世襲,可憑藉當代對國家的重大貢獻,他們一般都是名利雙收的大人物。
這種大人物在新大陸的產業可能只是一項投資,本人不會長期逗留。而且他的一舉一動都受人矚目,很難想像會去親自做某種邪教的血祭儀式。
「最後一個問題……那位大人物住在哪裡?」秦倫將手指從銀幣上鬆開,露出一個優雅的笑容。
一個多小時後,秦倫就見到了一座鄉村莊園。
威爾遜莊園位於蒙特鎮郊外五里處,是由一座四層的哥德式主建築和一片平房組成的小建築群。它的後方有一片小山坡,左側是一片榨糖作坊和一個小小的跑馬場。右方和前面就是茂盛的甘蔗地了。
莊園前面有一條壘砌的泥路通往蒙特鎮,秦倫就是走這條路來的。沿著泥路,他時刻都能見到一些膚色黝黑的奴隸在地裡辛勤勞作。
那座哥特莊園估計是主人家住的地方,而那些毛坯平房應該是奴隸們住的。按這片甘蔗園的面積來看,恐怕至少需要百人以上的奴隸才能照顧過來。
秦倫遠遠注視著威爾遜莊園,沒有再繼續靠近。他身上的衣物來自於一個旅行者,粗糙的做工和質地顯示這身打扮並不那麼體面。
穿著這一身行頭,他能肯定莊園的管家不會為他引見主人。
威爾遜爵士全名託馬斯·威爾遜,年近40歲,正當壯年。正如秦倫推測的那樣,威爾遜家族在20餘年前就已經家道中落。
託馬斯·威爾遜為了重整家業,年輕時選擇了從軍。不過,因為沒有金錢上下打點,即便他有一個世襲爵位在身,依然只能從底層軍官做起。
在軍隊裡摸爬滾打了七八年,並且還參加了殘酷的七年戰爭,依然不能爬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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