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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這個艾佛森在公開場合不可以使用別的品牌的音樂隨身聽,『須使用華夏高科的音樂豆莢。最後,華夏高科在3年合同結束之後,將會擁有優先簽約權。同時這3年裡面每年的美元中將會扣留50萬美元,用來建立一個艾佛森和家人的基金會。這個基金會將會由艾佛森作為理事長,目標是未來艾佛森不能打球之後,至少20年裡面每年給艾佛森以及家人提供no萬美元一年的生活費。

這個合同艾佛森是非常喜歡的,至少跟別的公司的合同比起來,這合同太人性化了!而且雖然這個律師說還可以在代言費用上面多要點,但是艾佛森也覺得不少了,一年一百萬,這就是他現在年薪的三分之一!他畢竟是個球員,不是個演員,這做代言的收入是年薪的三分之一,這還是一個單獨的產品,那價格怎麼也差不多了,再多要那就是過分了!人家賈總這麼夠義氣的,他艾佛森不能不夠義氣啊!

這邊簽署了合同之後一個禮拜,艾佛森在媽媽的陪同下和費城76人隊簽署了協議,接著就準備搬家去費城了。他和媽媽現在費城的酒店裡租了個房間,暫時過度一下,接著只要等艾佛森在76人站住了腳跟,他就會在那邊買房子,接著搬家最後就把自己的兄弟們都叫過去跟他混!

在簽署了合約租好了酒店房間之後,這艾佛森又先來到了一次西海岸。這次他來是來參加拍華夏高科音樂豆莢產品的一個電視廣告的,當葉靜把廣告的指令碼交給了艾佛森的時候,那艾佛森先是掃了一眼臺詞本,很快就被臺詞吸引住了。他默唸了兩邊之後,抬頭問葉靜道:「嘿,姑娘,這臺詞誰寫的?感覺很不錯。」

「這臺詞?我們家······總,賈鴻漸寫的!不錯吧!」葉靜得意洋洋的想炫耀,結果誰知道下意識的就差點說成了「我們家賈鴻漸」,這還好反應的快才臨時改口成了我們「賈總,賈鴻漸」。

「什麼?這個是你們賈總寫的?就是跟我簽合同的那個賈總?那個年輕的賈總?」艾佛森簡直就不敢相信!他第一次跟賈鴻漸見面的時候,就驚訝於這中國人賈總的年輕,後來聽哥們兒說中國人就是顯得年輕,30幾歲的人看臉會讓美國人覺得對方還是十幾歲不到20。可是就是這樣,那個賈總也太有才華了吧?而且,怎麼能把臺詞寫的這麼深入艾佛森的心?

艾佛森低頭了一下,看著臺詞本上的臺詞是如此寫的——「我從小在街頭長大,我見慣了街頭發生的一切。我知道只有運動或者音樂,才能讓我脫離那個地方。現在,我真的脫離了,我成為了狀元秀,我拿到了高額的合同。但是我知道,nba不是個隨便什麼人進去都能獲得成功的地方,太多的天才在那裡拼搏,也許我進去之後會連續3年都做冷板凳。也許那邊的高個子會無數次的封蓋我,也許,我會成為他們口中的笑柄。但是我,是個戰士,我會無所畏懼的戰鬥下去,沒有人能熄滅我的鬥志!只要我還活著,我就會戰鬥下去!我是阿倫-艾佛森,這就是我的故事!」

天啊!看看這個臺詞吧,簡直太符合艾佛森的性格了,簡直寫到了艾佛森的心裡了!當時艾佛森看了之後就覺得,這真心是寫出了他的心裡話!他簡直都愛上這個臺詞了!

而此時呢,賈鴻漸則是在自己的辦公室裡裡面偷笑。這種「這就是我的故事」的廣告模式,那就是後世從阿迪達斯的廣告裡面偷來的。這要是有重生者看到了,那絕對要罵賈鴻漸沒節操的!甚至可能這年頭國內的老百姓看到了這個廣告都覺得似曾相識——之前這個廣告模式可是用在了六小齡童身上,用來給小靈通做廣告!

沒錯,賈鴻漸就偷了一個廣告模式,然後反覆用,怎麼的?誰能拿他有什麼辦法?大家不是還要說他賈宏建聰明天才,居然能想到這種方法?而且看看他為艾佛森寫的那臺詞,作為重生者,瞭解了艾佛森性格之後寫適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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