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要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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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冬。
鄉下一處土坯房裡。
一個十八九歲的青年發著高燒,面色蠟黃,眼看著就要不行了。
在他彌留之際,他的眼神裡有著諸多不甘。
在這個時候。
他想起了自己人生的過往。
青年名叫王滿倉。
是京城人。
他以前住在京城一處四合院裡。
八九年前,在他十歲的時候,父母出了一趟遠門就再也沒有回來。
在那個戰爭年代,人出門失蹤,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
有可能被炮彈炸死,或者是被抓了壯丁,又或者被鬼子給害了。
那是個很亂的年代。
王滿倉也不知道自己父母現在是生是死,不過很大機率是死了的。
在他父母失蹤後,王滿倉便失去了經濟來源,那時候他才十歲。
不過當時他家在四合院裡有好幾間房子,收點房租,管他生活還是夠的。
他家那時候有6間房子,這六間房子都是祖上留下來的。
父母還在的時候,房子就已經租了出去。
其中有兩間租給了個姓賈的,那家男人叫什麼名字王滿倉不記得了,但是那家人的兒子叫賈東旭,他還記得。
因為這賈東旭就比自己大一歲,自己父母還在世的時候,他跟賈東旭還是很好的玩伴。
因為賈家一直租的他們家房子,所以這賈家人在他父母還在世的時候,對他也是極好的。
還有兩間租給了一家姓劉的,男的名字他也不記得了,但是他家的大兒子王滿倉現在依舊記得,那也是跟自己一般大小的孩子,那孩子叫劉光齊。
當時這劉家對自己也很好,那時候自己感覺這賈大叔跟劉家的大叔,都是這世間最好的人。
可這一切在他父母失蹤之後就變了。
原本把他當子侄看待的兩家人,開始不待見自己,原本該交的房租也不給了。
原本頂好的玩伴,也不跟自己玩了。
一切變的就那麼突然。
最後他們更是聯合起來,說自己父母已經將房子賣給他們,還拿出了買賣的憑據。
自己父母在世時,是不缺錢的,怎麼可能賣房子給他們。
可這群人說的有理有據,還找了證人,那個證人姓易,名字他死都記得,叫:易中海。
那個人可恨的嘴臉,他到現在都記得。
王滿倉清晰記得,那群人在分他家房子是,是多麼的開心。
那天晚上他們買了酒,買了肉,還殺了雞。
大人們在一起喝酒,女人們在一起聊天。
而他則獨自一個人,待在家裡捱餓。
許是他們心裡還是有那麼一點點愧疚,姓劉的,那家婦人給自己送來了一碗鍋巴湯。
雖然這鍋巴湯有點糊,但對於一個餓了好幾天的人來說,感覺還挺好喝的。
原本有六間房子的王滿倉現在只剩下兩間。
本以為只有兩間,應該沒人覬覦了吧!
可王滿倉遠遠低估了這些人的貪婪。
他們以才九歲的王滿倉沒人照顧為由,就開了個院會。
院會的結果就是,把王滿倉那兩間房子賣了,做為王滿倉的生活費。
王滿倉那時候餓的厲害,只要有口吃的,就什麼都答應下來。
估計就算是不答應也沒有用。
院會結束的第二天,王滿倉家的房子就被賣了。
賣的速度有些快,現在想來,這應該都是早就計劃好的吧!
記得那好像是45年冬天,房子一共賣了一百五十塊大洋。
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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