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六章 儀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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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瑟和鶯歌已經把馬車牽到了城關,林皎皎伸展了伸展脖子。
京城裡熱鬧十分,就連一些玩意兒都比西城要稀罕許多,這些人穿在身上的布料也要好看不少。
鶯歌不知道什麼時候手裡也就拿了一根糖葫蘆,“怪不得人人都向往京城,這街上天天這樣熱鬧。要是讓我在這裡待一輩子,我也不會膩。”
林皎皎拿著手裡的帕子輕輕掃在了她的頭上。“這裡是京城,一陣風颳過來,掉一塊兒磚砸死十個人,九個可能是皇親國戚。所以你這大大咧咧的性子可一定要改一改。”
這裡終歸不是自己的地盤,走在街上的人指不定哪一個就是皇室的,這裡的熱鬧西城自然是沒法比,可是這裡的危機也未必比西城少。
錦瑟考慮的比較周全,“小姐,我們有包袱,還有馬車,還是先找個客棧吧。”
林皎皎點了點頭,“前面不遠處就有一家酒樓,咱們先過去吃些東西,天色還早,客棧好說。”
幾個人去了酒樓。吃了些東西,鶯歌又向小廝打聽了京城的動態,神秘兮兮的像林皎皎跑了過來。
“小姐,我都已經問清楚了,再往前走不遠就有一家客棧,如今京城裡還算是太平。人人都知道少爺驃騎大將軍的名號。”
林皎皎喝了一口茶,打趣她,“看看你還是有點用處的嘛。”
鶯歌嘿嘿笑,“小姐,不,雖然平日裡大大咧咧的是個大嘴巴。可是奴婢心裡有數,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心裡都記著呢。”
林皎皎把銀子放在了桌上,一個小廝過去收了起來。
從酒樓裡出來,走了不過百十米。前面果然有個客棧。
林皎皎一腳邁進去,客棧裡的老闆急忙迎了出來,“姑娘,住店?”
林皎皎大大方方的從袖子裡掏出了些銀子,“兩間上好的廂房,要挨在一起的。”
銀子是使喚人的好東西。老闆看到白花花的銀子,連忙挑了兩間最好的。讓人帶著他們上去。
這客棧的地理位置很好,林皎皎在樓上開啟窗戶。還能夠看到街道上人來人往。
林皎皎剛要休息,錦瑟敲了敲門進來,“小姐,我看你剛剛在酒樓裡一直在喝茶,沒有怎麼吃東西特意找客棧的老闆借了廚房熬了些粥。”
她把熱氣騰騰的粥放在了桌上,林皎皎看了一眼,“辛苦你了,先放著吧。一會兒我餓了會吃。”
錦瑟點頭,“小姐,如果我們要定居京城,就要有住的地方。一直住在客棧裡不是一個辦法。”
更何況,林皎皎雖然不缺錢,可是她們這一路走過來,基本上都是花錢的地方多於掙錢的地方。
這裡是京城,雖然的確繁華,可是物價也普遍都高。
如果她們僅僅靠著手裡僅有的一些銀子過日子,就只能坐等吃山空。
雖然知道林皎皎很有想法,她們也不至於會淪落到那個地步,可現在的當務之急就是必須要找一個正經的營生。
林皎皎知道錦瑟說的有道理,她們來京城的時間不長,又是人生地不熟的,雖然要在這裡紮根確實有些困難,可每一個地方總是要有些適應的時候。
“你說的這些話我會好好的思考思考的,至於在什麼地方置辦房子,等明天一早我們出去瞧一瞧,四處打聽打聽。”
錦瑟看林皎皎心裡有數,也放下心來,“這一路上,風塵僕僕的小姐應該是累了,時間也不早了,小姐早些歇息,我回去告訴鶯歌,我們明天一早還要去看房子。”
林皎皎揮了揮手,錦瑟退下。
初到京城,即便是林皎皎很累,可在一個陌生的環境裡,她很難安然入睡,到了客棧之後,她就寫了一封信給徐清塵報平安,只是這封信到徐清塵手裡恐怕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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