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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她嫁給汪洋,媽媽就反對,現在她打臉自己,她媽會罵死她的。
白梅是二婚,白雪的父親當年也是對不起母親,白梅帶著兩歲的白雪離了婚,後來嫁給了現在的男人老方。
白梅再婚以後,男人老方也有一個女兒,名字叫方珍,她比白雪大三歲,他們就這樣組建了一個再婚家庭。
但是依然不幸福,白雪的繼父老方喜歡喝酒賭博,因此,白梅與繼父往往三天兩頭地吵架。
繼父還有暴力行為,吵急了,他就把白梅往死裡打。
白梅想帶著白雪離開這個家,與這個二婚的男人離婚,可是呢,她被他抓到了把柄,她不敢離。
白梅在年輕的時候,很多人追求她,她被一個男人強jian過,這個事,老方知道。
他揚言,白雪不是白梅第一個老公的孩子,如果她敢離婚,他就把這個秘密告訴白雪,他還要告訴單位裡的每一個人。
白梅罵他胡說八道,她說白雪是她第一個老公的孩子。
可為了不讓別人知道這些醜事,她只好跟這個再婚老公打了一輩子,罵了一輩子,她也就沒再提離婚的事。
另外,老方是地地道道的老北京人,白梅的老家是江蘇,她來北漂,戶口還沒有解決,尤其是白雪的戶口,她為了女兒能留在北京,她必須忍著老方,求著他,早點解決了北京的戶口。
這些事,把白梅拴住了,她就是死,都要跟老方耗到底。
後來,在白雪讀小學的時候,戶口總算解決了,她才能留在北京,進了公辦小學。
白雪回到母親家,還沒進屋,就聽見裡面在大哭大鬧。
原來繼父的女兒,也就是她的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姐姐方珍回家了。
方珍沒考上大學,高中畢業之後,她就在服裝店裡找了一份工作,幫人賣衣服。
結果,老闆看上了她,兩個人當天就上了床,然後第七天就領證結了婚。
老闆是一個湖南人,他來北京北漂已經七八年了,他比方珍大10歲。
方珍嫁給他的時候,她才18歲,他28歲。
他掙了一點錢,他正缺一個老婆,然後他就哄著騙著的,他就把方珍騙到了手。
結婚第一年,他倆就生了一個女兒,現在都已經讀大學了。
兩個人一直在批發市場倒賣衣服,前些年挺風光的,方珍長得也不差,加上會捯飭自己,衣服輪流著換,她看起來日子過得挺不錯的。
她爸爸,也就是白雪的繼父老方,常常拿方珍舉例子,他的意思就是,女孩子不必花錢讀那麼多書,考上大學又如何,到時候還是要找工作的。
老方嫌棄白雪讀書花錢,方珍結婚的時候,白雪讀初三,她每次要學費,她和母親白梅都要看老方的臉色。
就因為這,白雪差一點沒老著讀高中,後來是白梅奮力抗爭,用絕食的方法逼迫繼父,繼父才出錢讓白雪上了高中。
白梅沒工作,老方是工廠的技術工人,屬於工程師那一類的,但工資微薄,白雪又不是他親生女兒,他還喜歡賭博喝酒,自然是不想花錢在白雪身上。
更可怕的是,他在白雪高三那一年,有一天晚上,他爬到了睡熟的白雪床上去了。
幸虧那天白梅夜裡拉肚子,及時發現,及時制止了他。
白梅拿起來廚房裡的菜刀,逼迫他發誓,以後再也不做這麼齷齪的事了,他才答應她,堅決不再打白雪的主意了。
那天夜裡,電閃雷鳴,下了一夜的狂風暴雨,窗外下著傾盆大雨,白雪心裡也在下著狂風雷雨。
她嚇得一直哭,一直哭,馬上就要高考了,她的壓力比所有的學生壓力都大。
她這是什麼家庭啊?她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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