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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與吐蕃既有姻親關係,同樣也是宗主國。
否則當年王玄策也不可能向吐蕃借兵,滅掉中天竺。
而吐蕃的回信,也極盡謙卑,說只是懲戒吐谷渾王對吐蕃的挑釁。
並派出大量使者,攜帶重寶美色,在朝中遊說。
如今來看,這全是吐蕃人的緩兵之計。
怒歸怒。
但李治是成熟的帝王,不會因怒而興兵。
是實實在在被吐蕃碰到了底線。
想要畢其攻於一役。
想要一戰,能如昔年太宗朝的松州之戰一樣,換來數十年的邊境安寧。
無數念頭,自李治腦中閃過。
他微微點頭:「就依蘇大為此計,三日後,先派一支偏師出長安,可多立旗號,多造聲勢……」
說完,他側臉與武媚娘小聲說了幾句,轉過頭來又道:「此偏師,便以蘇大為為主將。」
這話一出來,蘇大為的臉色一黑。
這特麼,誰提出,誰幹活嗎?
自己和小蘇才是新婚,這就被李治給派出去了。
心裡雖苦,但也只能硬起頭皮抱拳領命。
皇帝金口玉言,李治這話出來,哪有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
還好,李治又加了一句:「朕也知你才大婚,派你出去,實在無奈,朕左思右想,能以偏軍,刺探敵情,分化敵人者,舍你蘇大為還有何人。」
停了一停,李治提高音量道:「蘇大為獻計有功,著,賜明光甲一領,出城之日,披甲掛彩,耀武誇功。」
……
直到天色入夜,蘇大為才拖著緩慢的腳步,回到自家宅子。
與他一起回來的,還有一件罩著紅布的衣甲。
被數名太監和宮中千牛衛,帶著羨慕的眼光,一齊送到蘇大為家中。
鐵甲,在唐時,屬于禁物。
《唐律疏議》規定私藏「甲一領,弩三張,流二千里;甲三領及弩五張,絞。」
所以這年頭,除非是軍功貴族家傳的鐵甲,普通人家裡再富,也不可能有鐵甲。
這既是軍功,也是身份的象徵。
如李義府的案子,就是因為書房莫名發現七領鐵甲,成為定他謀逆之罪的重要證物。
後世的人,包括蘇大為,其實開始有些不理解,為何大唐把私藏鐵甲定罪這麼重。
但是試想一下,後世情景——
你家裡為什麼私藏槍枝?
為了狩獵。
那這把刀呢?
為了砍柴。
哦,好吧,沒什麼事的話我就先走……等等!那輛裝甲車是做什麼的?
為了……幹!沒錯,勞資就是想上街!大梅興,串普王!
換為古人說法:
你家裡為何私藏弓箭?
為了狩獵,班頭。
那這把朴刀呢?
為了砍柴。
善,若無事,吾當歸……且慢!這套甲冑是何用處?
謀反,我承認了,毀滅吧,趕緊的。
成套鐵甲的價值很高,而且民間難以打造,對於穿戴者要求也很高,至少配馬,而且最好是雙馬。
還要專門受訓等等。
也只有軍功貴族,家傳才有一套鐵甲。
絕不可能多。
都是要記錄在案的。
古代的鐵甲,就如同後世的裝甲戰車,是個門檻頗高而用途單一的戰爭工具,異常敏感。
蘇大為現在被御賜了一件明光甲,可以傳給家族後世。
是相當牛逼的一件事。
第一百零八章 披甲
夜幕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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