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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要寫的這個案子是原本準備寫的,但當時沒想到邊狗在這裡面能有什麼作用,所以乾脆刪了,而且主要戲份在方不讓的身上。如果按照原本的文章結構,這個案子結束之後,程白才會解開所有的心結,重新去接法律援助,然後發現已經被人捷足先登,這個人就是方讓。
方不讓和程白之間那一聲“謝謝”,其實也會發生在這個共同訴訟結束後。
但偏偏上一卷是講婚姻,愛情,所以放在那一卷解決心結反而要合適一點。
這一個案子主要還是原則問題。
任何行業文都不可能寫成百分之百還原業內生態,大部分還原到30%保證常識不錯就很可以了。美國的律政劇經常展現陪審團制度,但事實上陪審團制度現在根本約等於擺設,什麼案子都搞陪審團司法成本太高根本不現實。所以這本書也不過只是個理想狀態下的學院流,你要跟程白一樣跟法官交流可能法官直接叫你滾了……
法官覺得自己是體制的兒子,你可能就是個孫子(。)
國內的律師普遍沒理想。
但按接觸來看的話,分人,雖然一味追捧紅圈所不對,但有時候看他們在群裡聊天,紅圈所有幾位很不錯的合夥人職業態度是真的不一樣,而剩下的有時候瞎傳謠言,跪舔群主(。)之類的,就讓人覺得……其實這個行業和別的行業相比,沒有特別的高光可言。
紅圈所剛進去的小朋友有時候會比較有傲氣,覺得自己憑本事。
但大佬們看他們大多soso。
我不是從業者,我只是一個旁觀者,而且有時候參加多了他們的沙龍培訓之類的,其實不覺得比我寫書快樂(。),大部分的案例都是常規案例沒有戲劇意義。
有看到讀者說看了這文想學法。
我只能說,如果得到這樣的評價,是我作為作者的成功。
但非常希望你們冷靜考慮,選擇專業和職業最好是自己熱愛的,只有從事自己熱愛的行業你才會同時得到金錢和快樂。
至於魏了了和周異,也就那麼回事兒。
番外咱乾脆到此畫個句號,回頭如果有靈感我再放微博上。
感謝大家陪伴到這裡,期待茫茫晉江下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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