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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白雖然不喜歡情感綁架,但也不否認這樣的舉動最見效。
先前已經準備和方不讓籤協議的村民們,終於還是在沉默中開完了他們單獨的商議會,決定把這一起案件交給程白來代理,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村支書家裡簽訂下代理協議的那天晚上,程白送姚遠回家。
姚遠請她進去喝水。
程白看見他牆上一幅去年的日曆上用圓珠筆寫著一串手機號碼:“這好像是我的號碼?”
姚遠的目光閃爍了一下,回答她說:“去年我媽剛出事的時候我就想過要請律師,只是工作也忙,手裡也沒有足夠的錢,直到前幾天看到您來到村裡。”
8)共同訴訟
拉鋸戰她贏了。
方不讓離開的那天,頗有些複雜地看著她,道:“沒想到,真要法庭見了。”
程白笑而不言。
他們很快先後離開了興元村。
回到律所後,大致準備了一下起訴書,程白就將這樁訴訟提交給了法院。
但事情並沒有那麼順利。
國內的群體訴訟領域一直比較含混,明明有時候一批案件都是同一案件標的,可法官不願意合併審理,而願意分開。
因為這樣的話,計算到法庭審理案件的數量就會增加。
按群體訴訟或者共同訴訟,只能算1件;但如果拆分開來,可能就是10件。
這樣一來,法院和律師的收費都能提高,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卻會增加。
受理此案的法官想將她提起的訴訟拆分。
程白如果是個利慾薰心的律師,便可以以法官這邊的意見作為理由,去跟自己的當事人說,然後按單個案件來算律師費。
可她不是。
這一次的案件牽涉到她已經去世的父親,牽涉到曾經與父親有關的公司,甚至牽涉到背後的罪魁禍首錢晉,牽涉到她曾經輸過的對手方不讓。
程白不接受分拆。
法官對此大為火光,變得很難溝通。
國內律師執業的現狀自然不是律政劇裡那麼光鮮亮麗,大部分的律師在法官面前都得要裝孫子,而一些法官對律師更是頤指氣使。
她這一回就遇到不怎麼樣的法官。
整整一週多,扣著法院的電話打個不停,好說歹說才對著《民事訴訟法》上與“代表人訴訟”有關的法條把這件事掰扯清楚,法官說不過她,這才答應“合一立案,合併審理”。
接下來便是證據收集。
早在記者到達興元村的時候,醫院的汙水處理就恢復了正常,且拒絕配合取證工作。
最後還是法官出面才擺平取證的事。
程白這邊也收集了部分當事人的病歷資料,都有經過醫生簽字。除了痢疾這種不大嚴重的常見外,程白重視的是幾位染上了肝炎的當事人,其中就有姚遠。
並且她查證到誠康醫院有收治過數十名甲型肝炎患者。
這一點也在同濟大學介入的相關專家對汙染水樣的檢驗中得到了證實。
萬事俱備,只等開庭。
但程白萬萬沒想到,在開庭的前一天,褚賢文看見了她證據資料夾裡的病歷資料,指著姚遠那份的簽字和日期說:“這個醫生我認識,去年10月8號來過我們醫院,因為是國慶節後第一例倒黴蛋,還是認識的人,所以記得很清楚。他是跟人打球的時候撞到了左手手腕,腕骨骨折,打了石膏,養了一陣才長回去。10月10號,他怎麼能簽字?”
9)電車難題的陰影
程白曾相信過蘇逸定,如今又相信了姚遠。
在那一瞬間,她第一個想起來的詞是——
荒謬。
好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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