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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
“我方的確無法在適用法律的選擇上與被告方達成一致,所以也提交一份書面申請,請法庭公正裁判。唯一要補充的一點是,國內法院至今都沒有適用國外法判決的先例。”
中國雖然屬於大陸法系,過往案例的影響雖然不似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國家那麼大,但不能說完全沒有。
法官也是人。
差不多的案情,以前某位法官這麼判,你偏要那麼判,跟別人不一樣,必然有爭議,且會引發公眾對公平的質疑。
所以,一般的法官不敢越雷池。
俞承這句話說完,合議庭的目光便都轉了下來,落在了他的身上。
主審法官先仔細地閱讀了原告方提交的申請,過了好幾分鐘才放下來,對雙方道:“原告方說得不算錯,國內法院的確至今沒有適用國外法做判決的先例。”
俞承緊繃的面容上頓時露出了笑意。
可根本都還不等他笑容完全掛上臉,法官下一句便話鋒一轉,竟然道:“但我國《涉外民事關係適用法》有過相關的規定,在此之前雖然沒有過先例,但司法實踐不當因循守舊。在有法律支撐的情況下,且案情的情況符合,按物質所在地法原則和最密切聯絡原則,顯然更應當適用義大利法。”
適用義大利法!
一錘定音了?!
對面的程白悄悄鬆了一口氣。
俞承卻是差點被炸蒙了。
怎麼可能……
國內以前只有過相關法律規定但沒有先例的事情,一般來講遇到保守的法官,都會駁回當事人適用外國法的申請,直接適用國內法,這位法官居然不走尋常路,要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擺明了是要搞個大新聞出來!
他哪裡知道?
受理案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相當重視,以前不適用外國法一是因為案情的確不適合,二則多少因為主審法官對國外法也沒有那麼深的瞭解,法官素質上難以匹配。
但這一次派的可是張友峰。
民事庭的一位前途光明的強將,一直都被同行稱為“張大膽”,向來敢為人先,只要法條上有規定,他就敢嘗試!
程白對上海法院這邊的情況不大瞭解,甚至沒跟張友峰打過照面,但費靖卻對這個人很瞭解,鐵面無私,剛得一逼。
俞承應該是沒聽過這位法官。
但從他提交法院的證據上看,她覺得俞承並不是沒有做好適用外國法的準備,甚至不是沒有做好適用義大利法的準備,應該只是沒想到張友峰這麼剛罷了。
可想而知,這案子不管最後是什麼結果,都將在法學界引發熱議!
法律適用定下,質證階段立刻變得刀光劍影。
適用義大利法,真的是拼刺刀。
因為《義大利民法典》有“善意佔有”的相關規定,但凡不是公共博物館失竊的東西,才不管你是不是盜贓物,一律都能佔有,只要你是善意的,只要你對此毫不知情。
更騷的是,這裡面還包括“隱藏物”。
像甄復國這個案子,買了座700萬的雕像,裡面藏幅1.5億的畫,這幅畫就叫做“隱藏物”。
放中國你得給人還回去;
放義大利,那不好意思,只要你在交易的時候的確不知道這東西非法,出於“善意”購買了,那這東西就歸你了。
所以,問題的焦點立刻縮小——
甄復國拍賣舉牌時是不是善意、知情與否,變得至關重要!
看的就四點:
1、甄復國相關信譽如何;
2、拍賣時的成交價是否合理;
3、甄復國交易時對涉案的畫作屬盜贓物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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