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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是小年輕能畫出來的,他們太年輕就沒有相應的底蘊。
而且,從繪畫功底來說,《遇妖》的作者也不應該是個新人了。
王彥甚至猜測沈老師都已經做了父親了,說不定《遇妖》就是他想要送給自己孩子的禮物。
要是有機會能和沈老師見一面就好了!王彥對於沈真一直是很推崇的。
王彥沒想到見面的機會來得這麼快。這日,王彥結束了一個工作上的飯局,才回到出版社,值班的小編輯就給了他一個好訊息:“王老師,《遇妖》的作者沈真沈老師來京城了。他前面給咱們辦公室裡打了個電話,說是想要趁此機會約您一起吃個飯。您剛剛不在這,我也不敢給您應下。您看?”
怎麼看?當然要約啊!王彥有些興奮。
小編輯有些為難地說:“沈老師是用公用電話打過來的,我現在也沒有他的聯絡方式。不過,沈老師前面特意說了,過會兒應該還會再來一個電話。王老師,您是等著這個電話?還是由我回復?”
王彥想了一下,他下午還有個飯局,肯定是不能留在辦公室裡等著沈真的電話了,便囑咐小編輯,如果沈真再打電話過來,就和他約好,明天中午在出版社外左轉一百米處的那家茶樓見面。
事情就這麼定下了。
第二日,王彥想到要去見沈真了,特意換了一身行頭以表重視。結果他所搭乘的公交車卻在半路拋錨了,王彥不得不臨時換乘了另一輛車,如此一折騰,他比約定的時間晚了十多分鐘才到達茶樓。
茶樓的包廂都是用京城中有名的景點作為名字的。
王彥到達茶樓時,沈真已經到了。王彥在前臺問了包廂號,便朝著“頤和園”走去。
畢竟是遲到了,王彥推門而入時把自己的姿態擺得很低:“抱歉啊,累沈老師您久等,我路上……”
王彥的話說不下去了。
包廂中只坐著兩個孩子,看上去年紀都不大,比王彥自己的兒子年紀還小。他兒子念初中了。
王彥有些尷尬。轉念一想,這也許是沈老師的兒子,他便擠出一抹慈祥的微笑,說:“小朋友你們好啊,你們爸爸應該和你們說了吧,我是編輯部的王叔叔。對了,你們爸爸呢?上廁所去了嗎?”
第四十七章
這就很尷尬了。
沈真沒想到臨見面了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忽然覺得這編輯有些不靠譜啊。
去年,在稿子確定被雜誌社錄用並即將進入連載期時,沈真和出版社簽了一份合同。雖然這份合同的約束力並不是很高,但不管怎麼說仍是一份正式的合同。沈真年紀小,暫時無法辦理身份證,不過好在他已年滿十週歲,而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因此合同還是能籤的。他用了戶口本影印件來當做合同附件。
戶口本上很明確地寫了沈真的出生日期。
所以,沈真一直覺得自己的年齡在雜誌社中不算是個秘密。
最早負責沈真的編輯姓陳,陳編輯每月寫信和他聯絡時,用的都是“沈小老師”這樣的稱呼,由此也看得出來陳編輯是知道沈真真實年齡的。後來沈真的編輯換做了現任王編輯,王編輯直接稱呼沈真為“沈老師”,沈真也沒有多想。因為,按照編輯部不成文的規定,他們對作者確實需要用尊稱。
然而,眼前的這位王編輯似乎抱有某種誤會。
沈真趕緊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茉莉花茶,把自己那種“日了狗了”的複雜心情壓了下去,這才站起來,朝著王彥伸出右手,說:“王老師你好,我就是沈真。哈哈,沒想到王老師您竟然這麼幽默。”
沈靈雖然始終板著一張包子臉,但沈真知道,沈靈的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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