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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才更容易。
先讓這些地方變換規則,到時候拿下更多的地盤,也才更好影響。
他先是釋出了一條明確的政令“立戶之人皆可留有私產”。
這條政令一處,沒有任何人發對,畢竟人們已經習慣女人掙錢了,再多一條立戶,似乎也沒有什麼,畢竟成親以後還是一戶,財產還是一家的。
然後就是城市規劃。
人行和車行劃分開,若有馬車上了人行,別管是百姓還是大戶或是官,通通罰錢。
頭一回犯,只罰十文,第二回 直接罰一百文,若有第三回,那就是一千文。
還有就是大力整治人口買賣。
林淵可以從外面買人,但百姓和大戶們不行,他們只能僱傭,賣身契被廢除了。
百姓們倒是沒什麼反應——他們可沒有閒錢去買人。
大戶們倒是很不樂意,可不樂意也沒法子,誰也不想去試試林淵的刀鋒不鋒利。
不過大戶們雖然嘴上應承,但卻並不當真,畢竟他們的丫鬟小廝或是雜役,每個月都是有月錢的,這和林淵要求的僱傭沒什麼區別。
唯一的區別是,這些有賣身契的僕人,主人是可以隨意打殺的。
——雖然也有律法規定,主人不能殺下人,哪怕是有賣身契,但即便殺了,最多也就是罰銀子,這讓這條律法形同虛設。
畢竟沒人去告,自然就沒人會理。
而且主人家送點錢給上官,上官吃多了才會有一個僕從主持公道。
僕從連百姓都不算,地位更低,沒人會管他們。
高郵就有一家大戶,姓楊,他家原本是地主,後來南菩薩打高郵,他們直接就跪了,不僅跪了,還跪的十分爽快,迅速把自家的田地獻給了林淵,保住了自家在高郵的十幾家鋪面,不僅獻田,還獻奴,獻錢,總之,他們幾乎是急林淵所急,想林淵所想,完全把自己當成了林淵的跟屁蟲。
林淵說什麼好,他們就在後頭應聲。
林淵說什麼不好,他們就要破口大罵。
所以賣身契一廢除,他們自覺又到了自己發光發熱的時候,就開始各處探查,沒事找事了。
最先倒黴的就是他家的近親,柳家,柳家跟楊家不同,他們家沒有楊家家大業大,也捨不得家財,所以不像楊家一樣大手筆。
柳家人口不豐,當家人年過四十才生下了一個獨子。
於是對孩子就不免溺愛了些。
柳家現今的大少爺叫柳子濤,是個不學無術的紈絝子弟,他自幼就生活在大院裡,不知道民間疾苦,他見識過自己的父母打殺下人,在他看來,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下人也算人嗎?
所以他也從不在意那些人的命。
在他看來,只有地位與他同等,甚至更高的,那才叫人。
有天他發現自己最珍愛的一件衣裳不見了,那可是他花大價錢買的,上面滿是蘇繡,精美絕倫,需要二十多個繡娘花一年的時間才能繡好,他大發雷霆,派人去查,這才知道是新進府的小丫鬟把衣裳洗壞了,怕人責罰,瞞下未報。
他叫人打了這小丫鬟五十大板。
扒了褲子打,打的血肉模糊,腰直接被打斷了。
小丫鬟只有十二歲,她最先還能哭,到後來哭都哭不出來了。
她的命,還沒有一件衣裳值錢。
柳家自然不會叫外人知道自家的事,在他們看來,死一個小丫鬟太正常了,這些人死的下人難道還少嗎?
然後……也不知道楊家是怎麼得到的訊息,他們就把柳家給告了。
“欺人太甚!辱我太甚!”柳時昭大怒,他摔碎了屋裡所有的瓷器,對著妻子說,“楊家、楊家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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