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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這要怎麼撮合?”聶廣義並不知道看起來超級和美的一家人,其實是重組家庭。
宗極有專門介紹過,夢心之是跟媽媽姓,聶廣義一直覺得,這挺正常的。
“阿心六歲,第一次見到我,就問我,能不能做她的爸爸。”
“六歲的小女孩,見一面就讓你做她爸爸,你不會覺得有點變態嗎……”
說完,清醒狀態的聶廣義意識到了什麼,出聲補救:“我不是說人變態啊,我是說這件事情,本身比較變態。”
找補也是需要有情商的,像聶廣義這樣的,就真的還不如直接閉嘴。
好在,宗極對這句話的解讀,是聶教授在飛機上告訴他的那個“事實”。
沒錯了!他的廣義兄弟不喜歡年紀小的,只喜歡年紀大的。
宗極不免又多放心了幾分:“我和蘭蘭子算是初代網友吧,是在部落格上認識的。我年輕的時候喜歡寫點豆腐塊一類的。她媽媽就特別喜歡我的博文,每一篇都會留言,這一來二去的,就約了見面……”
“哦。”聶廣義心下了然。
“第一次在現實生活中見面,我們兩個都靦腆,只有阿心比較自在。”宗極專門解釋了一下:“和蘭蘭子見面之前,我們兩個各自都單身了五六年,有了阿心這個紅娘,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感覺。”
“所以,你們兩個,是各自帶著小孩,重組了一個家庭,是這個意思嗎?”聶廣義找到了重點。
“對!”宗極興致盎然地準備描述充滿愛的重組家庭的好處。
“哦。”聶廣義興致缺缺:“就一個帶著娃的網戀奔現嘛,這和真正的閃婚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怎麼就不算了呢?從見面開始算,一直到領證,我和蘭蘭子總共也就花了五十二天的時間,這比你的時間要短多了。”
就很莫名其妙的,宗極在奇奇怪怪的點上,有了熊熊燃燒的勝負欲。
“宗極大哥,我是在來義大利領獎並準備定居的飛機上,遇到了一個姑娘。人姑娘上趕著非要嫁給我。下飛機之後,也是人姑娘一手操持,各種證明和公證手續辦了兩個月零九天,才導致我們從認識到結婚才花了兩個月零十天。”
既輕描淡寫又凡爾賽到極點……
“飛機上遇到就決定結婚,這麼草率的嗎?人姑娘上趕著,你就答應?”宗極似笑非笑道:“你可是個天才建築師啊,要不要這麼好追?”
“人姑娘說穿西裝好看,還說結婚之後,會管好我的胃,燙好的西裝,除了這兩樣,她什麼都不會管。”
聶廣義在宗極的震驚中嘆了一口氣,接著道:“你是不知道啊,宗極大哥,準備手續的那兩個月零九天,人姑娘天天給我煲湯,每天都不重樣。我那會兒都活了22年了,就沒見過那麼善解人意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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