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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的將人告了,當然得辛苦一點拿出證據了。否則告人的啥事也不用幹,那人人都爭當告人的了,這世界就亂套了。”

薛詡所說的這一番話,讓很多旁觀的老百姓們恍然大悟。

一旁的喬英哲看到這一幕,心中狠狠罵道,“當真蠢貨,早點將人弄死,苦主(原告)與人犯(被告)地位調轉,馬家成為既定受益人,便是被告了,對方要拿出證據來也是很難的。”

這就是薛詡的心機了,如果一開始他們選擇的是苦主(原告)的身份,狀告馬老太汙衊的話,他們不僅要拿出證據證明她汙衊,還得自證清白,這才是啥活都幹了。

馬老太最後不甘心地道,“齊氏她鬧著和離,不是有了姦夫,她敢嗎?”

薛詡:“還是那句話,證據呢?你要是拿不出證據,就是汙衊。”

賀子期握拳輕咳了下,掩飾他眼中的笑意,他發現,己方隊友很犀利啊,僅一人就扭轉了此案的劣勢。

喬狩義覺得再不說點什麼,挽回一下,此案就大勢抵定了。

“大人,儘管馬老太沒有證據,但是無風不起浪,齊氏不一定就完全是清白的吧?”

賀子期乾脆將問題拋給薛詡,“薛狀元,對於喬大人的疑問,你怎麼看?”

“回縣令大人,此案贓狀涉於疑似,傍無證見之人:或傍有聞見之人,其事一非疑似。疑似有罪,卻無旁證。雖有旁證,而事實並無疑似有罪之情形。”

薛詡此話之意,就是說此案乃疑罪。

薛詡接著道,“尚書有言:罪疑唯輕,功疑為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古人又云:刑疑,赦從罰:罰疑,赦從免。其當清察,能得其理。”

疑罪的處罰宜從輕從無,疑功即對功勞輕重大小不確定時,皆從重給予獎賞。寧可放過一名罪犯,亦不枉殺一個無辜。

薛詡熟讀大黎律例,滿腹經綸,引經據典,信手拈來。

“善!”隨著賀子期話落,驚堂木也隨之拍下。

齊貞娘與其表哥孟雲的清白,由官府蓋棺定論。至於齊貞娘和離之請求,問過齊貞孃的意願之後,賀大人便允了,還特允她將女兒帶走。

對於齊貞娘想帶走孫女一事,馬老太是不同意的,將孫女捏在手時在,他們才翻不了天。

可是在齊貞娘對這些年生活的敘述中,眾人聽到了馬家人對她們母女的苛待和漠視,旁聽的老百姓都不忍心了。

一時間,民意洶湧,都罵馬老太不做人,還有向縣令大人請求讓孩子跟著母親的。

賀子期順手推舟,把事給辦了。

事情就這麼順利地結束了。

這個結果,是賀子期完全沒想到的。一開始他還以為要出多大的力氣呢。

升堂之前,他讓人確定了此呂明志就是恩師信中提到的那位。之前他還在想,要怎麼做,才能裝得比較公正嚴明地偏向自己人。

最後發現,原來他只要秉公辦理?

薛詡心裡也覺得納悶,這事不費勁啊,他才使出五成的功力,這事就辦好了?

呂明志整個人恍恍惚惚的。

娘耶,薛先生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這嘴皮子的厲害程度,和他親爹呂德勝有得一拼。

不知道等他爹來了平州,兩人吵一架的話,誰是贏家?

還有,他姐那雙眼睛是怎麼長的?

這小老頭之前就一普普通通的小老兒啊,乾瘦乾瘦的,除了貪生死,經常想偷跑之外,沒有展現一點點才能。

他姐怎麼能從達普普通通的外貌中,看到他卓絕的能力的?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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