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小鴇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491章 雄辯彩禮(感謝復活0010的解封),趙旭李晴晴,韋小鴇,叢書網),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果丁小云因此藉口拆散,只能說這人不盡人情。
丁父想了想說:“那貸款也可以!不過,事先要說好。房貸的錢要吳正軍一個人負責,我們小云掙的錢還要存起來養孩子呢。”
吳正軍一聽丁小云的父親答應了,頓時喜出望外地說:“叔叔!您放心吧。房貸的錢,保證我一個人出。”
丁父“哼!”了一聲,明顯對吳家的印象又降低了幾分。
丁父繼續說道:“現在城市裡,每個家庭差不多都有車了。有輛車也方便一些,我們家的車就是十多萬的車。小云和正軍結婚,怎麼也得買輛三十萬的車吧?”
趙旭點了點頭說:“丁叔叔!您說得這點很對。車子做為代步工具,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已經是家庭的標配了!我同意讓正軍和小云結婚買輛車。”
丁父一聽洋洋得意,心裡想著:要是女兒買輛三十萬的車,到時候就把自己十幾萬的車給他們小兩口開。他開三十萬的車去上班!
讓丁父沒想到的是,趙旭又介面說了句:“不過嘛!車子做為代步工具。只是一個代步工具而已!三十萬的車和幾塊錢的車,除了車標廠家不同之外,其它三十幾萬的車該有的,幾萬塊錢的車也同樣有。所以,我倒覺得,小兩口買輛代步車就行。您自己買過車應該知道,車子一到手裡就會貶值。是一種消耗品!過了六年的免檢期,還要每年一檢。基本車子的淘汰率在五到八年。現在車型日新月異,永遠跟不上時代追求的。就好像手機,每天也是各種型號迭代更新!出了新款,不到一年馬上又會推出新款!等正軍和小云有錢了,到時候再換輛好車。”
丁父瞪了趙旭一眼,說:“你懂什麼?車子是門面。買一輛幾萬塊錢的車,會被人嘲笑寒磣的!三十萬的車是中級車,開出去那是面子,你知道不?”
趙旭聽了丁父的話後,不由微微一笑,說道:“丁叔叔!你到街上看看,現在賓士、寶馬、奧迪都爛大街了。真正懂車的人,應該該得!上了百萬的車,那才叫門面。你開一輛三十萬的車,和開一輛十萬的車,在普通人眼裡或許有區別,但在有錢人眼裡,並無區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