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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用一串小鉛彈,甚至霰彈,開火之後隨便蒙到一片霰彈碎片,就能讓一個火槍民兵重傷失去戰鬥力。如此一來,用重型的斑鳩銃,完全可以在二百碼的距離上保持相當的命中率。”

皮薩羅說得有理有據,沈樹人分析了一下,居然覺得也挺有道理。

關鍵是皮薩羅這番話,勾引他想起了前世在逼站看過的一個名叫“富蘭克林0793”的歷史科普Up主的影片。

“在中文網際網路上有一個流傳了很久的謠言,那就是隻要是古代滑膛槍,命中率都低得可憐,所以才催生了以量取勝的排隊槍斃戰術”。

這個邏輯之所以乍一看能騙到不少人,關鍵是忽略了一個因素——沒人規定滑膛槍只能裝一顆子彈。

如果滑膛槍用“buck&ball”的模式,也就是頂部壓一顆獨頭彈確保激發效率和氣密性、後面再跟一堆小霰彈呢?

任意單一子彈命中率確實低得可憐,但只要蒙中一片噴子彈片,對面不死也得大殘。實戰可不是亮血條的FpS遊戲。

事實上,後來有相關專家拿出18世紀以前的滑膛槍,配合裝填霰彈的戰術進行實際測試,發現在100碼的距離上、瞄準一個25厘米邊長的方形靶射擊,命中率能高達80%!

當然,這個80%並不是說“有80%的彈丸都上靶了”,而是說“在80%的開槍次數中,都能保證至少有1片霰彈碎片蒙上靶”,而平均下來一般能有兩片彈片上靶。至於頂上那顆壓艙的獨頭彈,命中率依然低得可怕,只有20%幾。

那些專家後來還做了200碼距離上的滑膛槍測試,依然能保證有三分之一的開槍頻次,能“至少蒙到一片霰彈彈片”。

沈樹人前世看過這些科普掃盲影片,但來到明朝後,他一開始沒往這方面想,也沒深入考慮過為何這種“遠端提前開火”的戰術在明朝沒有流行起來。

此刻被皮薩羅提醒、相互印證,他才恍然大悟——這種配彈戰術,在西方也是到了三十年戰爭時期,才剛剛萌芽的。

因為1618年三十年戰爭開打之前,歐洲交戰主要靠騎士和僱傭兵。

全身板甲在歐洲大約是1450年之後出現的,1450~15xx年,是歐洲全身板甲騎士最輝煌的時刻。只是這個時刻比較短暫,幾十年後就被火槍慢慢淘汰了。

早期的火槍必須依靠大威力獨頭彈,是因為小霰彈動能不足、本身強度也不夠,對板甲完全沒有殺傷效果。

等交戰雙方變成了農民宗教戰爭、德國火槍兵都無甲了,霰彈才萌芽出用武之地。

所以,沈樹人的思路也漸漸清晰起來:

能不能改用霰彈來提高命中判定次數,不是由使用者自己決定的,而是由你的敵人決定的。

明軍遲遲不大規模改用霰彈,也是因為這個時代的清軍裝備也已遠非昔比。清軍開始大量穿著網格式內嵌鐵片的棉甲。

史書上所謂的“棉甲對火器防禦有奇效”,並不是說棉甲能防住獨頭彈,恰恰是指棉甲能防住以量取勝的小彈片。

(注:獨頭彈的動能,連全身板甲都防不住,就算是三毫米以上的鋼板,打中了不穿透,也會凹一個大坑,裡面的人也會跟被鐵錘砸中一樣內傷。所以所謂的清軍棉甲能防火槍,不包括防獨頭彈)

但是,霰彈對清軍精銳沒用,不代表對流賊沒用啊!

李自成、張獻忠這樣的元兇巨梟,或許其主力精銳,能透過繳獲明軍來裝備嵌鐵棉甲。

那革左五營這樣的二三線流賊呢?

馬守應作為革左五營的首腦,算是二線流賊,或許嫡系心腹也有嵌鐵棉甲。

可劉希堯、藺養成,在革左五營裡都只算中等偏下,說白了就是三線流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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